2025/09/30 16:12:28 查看185次 来源:黄钊律师
法律不是牟利的工具,每一份委托背后都是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期盼。当“15天回款”的谎言遇上法律的较真,当“内部关系”的幻想撞上现实的敲打,我们终将看到:唯有恪守执业底线,才能真正守护法治的温度与尊严。黄钊律师亲办真实案件,文中当事人姓名、具体案号已作脱敏处理。
2024年初冬,我接待了神色焦灼的张先生。他手中攥着一沓皱巴巴的缴费凭证和一份名为《委托指导服务合同》的文件,声音带着压抑的愤怒:“律师,他们说能15天帮我追回30万欠款,结果钱交了4万多律师费,案子撤诉了,现在人都联系不上!”
细听之下,一个典型的“法律掮客”骗局逐渐清晰。张先生因债务人失踪多年,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广告联系到一家法律咨询公司。对方不仅拍着胸脯承诺“保证15天回款”“与法院有内部关系”,还出示了合作律所的执业许可证和各种荣誉材料,自称是“全国排名第一的律师所”。在持续的话术轰炸下,张先生陆续支付了“律师费”“保全费”“出庭费”等共计45699元,却在半年后接到法院通知——案件因证据缺陷和债务人失踪,建议撤诉;并且所谓的“财产保全”从未办理过。
更令人心惊的是,当张先生要求退款时,发现该法律咨询公司已进入注销公示期,正试图通过“金蝉脱壳”逃避责任。
我首先仔细审查了那份《委托指导服务合同》和双方的聊天记录。合同甲方为某法律咨询公司(下称“A公司”),但条款和沟通记录中反复出现“合作律所将指派律师全程代理”“案件胜诉率95%以上”等表述。附件材料里,A公司营业执照与某律师事务所(下称“B律所”)的执业许可证被装订在一起,甚至两家机构共用一个办公室。这些细节直指一个关键事实:两家机构存在紧密的利益捆绑。
通过调查发现,A公司经营范围仅为“法律咨询服务”,无任何诉讼代理资质且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正处于注销公示期;而B律所作为合作方,明知A公司不具备律师执业许可,仍提供信用背书,并展开深度合作。这种“法律咨询公司揽客+律所违规合作”的模式,正是当前法律服务市场的灰色地带。
面对A公司即将完成注销的紧急情况,我们当天起草两份法律文件:
1.民事起诉状:以“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将A公司和B律所列为共同被告,主张解除合同、返还45699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2.司法协助:向武汉某法院申请发送协执函,督促市场监督部门不得为A公司办理注销登记,理由是“公司注销将导致债权人债权难以实现”。
法院在收到材料后48小时内裁定支持保全申请,A公司的注销程序被依法禁止。
同步向两个部门发送《法律意见书》:
1.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A公司“超出经营范围从事诉讼代理业务”“虚假宣传”;
2.向司法行政机关举报B律所“违规合作非律师机构”“违规承揽业务”。
一周后,司法行政机关对B律所立案调查。
1.在法院开庭审理中,A公司起初仍试图以“合同已履行”“费用不可退”搪塞。我当庭出示了证据,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剖析。
证据面前,A公司和B律所态度有所松动,但仅仅同意退还一半。我立即表示,那咱们就把官司打到底,除了诉讼,我们能使用的法律武器还有很多。
最终,在开完庭三天后,A公司同意全额退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A公司全额退还45699元,并支付本案案件受理费576元;
·张先生收到全额退款后撤诉。
次日,46275元退款全额到账。与此同时,司法行政机关对B律所作出停业整顿三个月的行政处罚,市场监督部门将A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这起案件揭示了当前法律服务行业的典型乱象:一些法律咨询公司打着“法律科技”“风险代理”的幌子,与个别律所形成利益链条,通过承诺结果、虚假宣传等手段骗取当事人信任,层层递进,套娃模式收费。作为律师,我们既要用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更要通过个案推动行业规范,为律师行业正名!或许是这起案件留给我最有价值的延伸思考。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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