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2025/10/08 15:40:05 查看6064次 来源:赵金静律师

  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公式+法律规定)建议收藏!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于2025年4月2日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2025年6月24日发布的《2024年内蒙古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等数据。

      2024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077元,按常住地区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888元,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543元。

      2024全年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113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33342元,农村牧区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9631元。

 

      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事故损害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一、误工费:城镇居民142.75元/天,农村居民233.81元/天,能证明收入的除外。

二、护理费: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标准计算,即142.75元/天。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每人每天100元)。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20元。

四、营养费:按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费标准计算(每人每天100元)

五、死亡赔偿金和伤残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1,017,760元(50888×20年)

      计算方法:

死亡赔偿金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赔偿年限(20年)

      注:60周岁及以下的,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伤残赔偿金:

可支配收入

赔偿金

一级

50888元

20

 1

1017760

二级

50888元

20

0.9

915984

三级

50888元

20

0.8

814208

四级

50888元

20

0.7

712432

五级

50888元

20

0.6

610656

六级

50888元

20

0.5

508880

七级

50888元

20

0.4

407104

八级

50888元

20

0.3

305328

九级

50888元

20

0.2

203552

十级

50888元

20

0.1

101776

       

 

 

计算方法:

伤残赔偿金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伤残等级对应系数

      注:60周岁及以下的,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丧葬费:56586元(113172÷2

       计算方法 :

丧葬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6个月

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3172

七、被抚养人生活费:33,342/

       计算方法:

(1)未成年人(≤18):33342× (18-实际年龄) ÷ 抚养人数 × 伤残系数

(2)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成年人(18-60):33342× 20÷ 抚养人数 × 伤残系数

(3)60-75:33342× [20- (实际年龄-60)]÷抚养人数×伤残系数

(4)75岁以上:33342×5÷抚养人数×伤残系数

八、精神抚慰金:

1)受害人伤残:30000元(1级)、27000元(2级)、24000元(3级)、21000元(4级)、18000元(5级)、15000元(6级)、12000元(7级)、9000元(8级)、6000元(9级)、3000元(10级)。

2)受害人死亡:50000元。

九、医疗费,交通费:以实际产生为准,票据计算。

2024年内蒙古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年平均工资:

(一)2024年度内蒙古分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全区:113172310.06/ 天)

(一)农、林、牧、渔业:85341233.81/ 天)

(二)采矿业:215638元(590.79/ 天)

(三)制造业:112032元(306.94/ 天)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47616元(404.43/ 天)

(五)建筑业:83795元(229.58/ 天)

(六)批发和零售业:100957元(276.59/ 天)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2709元(336.19/ 天)

(八)住宿和餐饮业:57919元(158.68/ 天)

(九)信息传输、信息技术服务和软件业:149607元(409.88/ 天)

(十)金融业:136020元(372.66/ 天)

(十一)房地产业:56423元(154.58/ 天)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2035元(224.75/  天)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116058元(317.97/  天)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5717元(152.65/  天)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2104142.75/  天)

(十六)教育:115466元(316.35/  天)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114790元(314.49/  天)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9303元(272.06/  天)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9866元(273.61/  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选)

第六条【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十条【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四条【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七条【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二条【赔偿标准】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第二十三条【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第二十四条【生效时间】本解释自202251日起施行。施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本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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