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5 10:39:52 查看347次 来源:宁夏灜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划分是绕不开的核心问题——小到每月工资,大到房产车辆,哪些属于“夫妻共有”,哪些是“个人专属”?离婚时该按什么规则分割?甚至婚姻没走到尽头时,能否提前分割财产?今天结合《民法典》及司法实践,用“分性质、讲场景、避误区”的思路,帮你彻底搞懂婚姻存续期的财产划分逻辑。
一、先划清边界: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归个人所有?
财产划分的第一步,是明确“财产性质”。法律将婚姻存续期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两类,划分标准直接决定了后续的处理方式。
(一)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共同所得”原则上均属共有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结婚登记到离婚登记或判决生效)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1. 劳动性收入: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比如一方兼职的收入、年终奖,哪怕只有一方工作,收入也属共同财产);
2. 投资经营收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开公司的利润、炒股赚的钱、租房租金等);
3. 知识产权收益:专利转让费、稿费、版权分成等实际取得或已明确可以取得的经济利益(注意:未取得收益的知识产权本身归个人,比如一方写的小说未出版,离婚时不能分“预期稿费”,但出版后所得需平分);
4. 继承与受赠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归一方”,否则继承的房产、受赠的存款等均属共同财产;
5. 其他共有财产:比如双方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养老保险金中婚姻存续期的个人缴纳部分,以及分居期间各自取得的收入(法律明确,分居不影响共同财产的认定)。
案例参考:小王婚前每月缴存公积金2万元,婚后5年缴存了10万元。离婚时,婚前2万元属小王个人财产,婚后10万元需与配偶平分。
(二)夫妻个人财产:“专属属性”财产始终归一方
《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了5类不可分割的个人财产,即便婚姻持续多年,也不会转化为共同财产:
1. 婚前财产:比如婚前全款买的房、婚前存的存款,婚后无论是否共同使用,仍归个人(注意:婚前首付、婚后还贷的房产,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
2. 人身损害赔偿:因工伤、交通事故等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等,具有人身专属性质,归受伤一方所有;
3. 指定赠与/继承财产:遗嘱中写“房产只给女儿张某”,或父母赠与合同明确“存款仅归儿子李某”,这类财产排除配偶共有权;
4. 个人专用生活用品:比如女方的首饰、男方的手表、残疾人的辅助器具等,虽可能价值较高,但因“专用性”归个人;
5. 其他专属财产:比如军人的医药补助费、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一方在婚姻中获得的荣誉奖章、奖金(如奥运金牌奖金)。
避坑提醒:很多人误以为“婚前财产婚后用够几年就变共同财产”,但《民法典》实施后已废除“8年转化”的旧规定,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除非主动赠与对方。
二、分场景处理:不同阶段的财产分割规则
财产分割并非只有“离婚时”这一种场景,法律还允许婚姻存续期内的“提前分割”,不同场景的规则各有侧重。
(一)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优先,法院兜底”
离婚是财产分割的最常见场景,遵循“约定优于法定”的原则:
1. 协议分割: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财产归属(比如“婚后各自工资归各自,房产归女方”),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离婚时按约定执行。口头约定需双方无争议才有效,建议优先签订书面《婚内财产协议》。
2. 法院判决:若协议不成,法院按“均等分割+特殊照顾”原则处理:
基础规则: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比如存款平分、房产评估后折现补偿);
-倾斜规则: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比如男方出轨,女方可主张多分财产;带孩子的一方优先获得房产居住权);
- 实际调整:对生产经营的财产(如公司股权),分给有经营能力的一方,再由其补偿另一方一半价值;对不宜分割的房屋,分给住房困难或抚养子女的一方,同时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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