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
原告:黄某某(买方)
被告:孙某某(生产者/卖方)
被告委托代理人:林智敏律师团队
二、案情简介
原告黄某某与被告孙某某因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于2022年10月2日立案,原告诉称,其于2020年2月至8月期间向被告采购的1万多双女皮鞋存在大量质量问题,导致其产生巨大损失。此前,被告曾因原告未付清货款而起诉原告并胜诉。本案是原告就产品质量问题提起的独立诉讼。
三、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费、退货退款、服务费用及产品损失费,共计人民币84万元。
四、被告(我方)代理意见
1、我方已交付的2万双鞋子除零星问题已处理外,并无其他质量问题。
2、指出原告在收货后长期未提出异议,并进行了多次对账和部分付款,该行为应视为对产品质量的确认。
3、认为原告是在另一起货款支付案件败诉后,为抵债务而编造理由提起诉讼。
4、指出原告主张的损失金额缺乏有效证据支持,且其提供的鞋损图片无法证明系被告原因造成。
五、案件争议焦点
1、案涉鞋子是否存在原告所诉的质量问题?如果存在,该问题是否应由被告孙某某承担责任?
2、原告黄某某是否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受了实际损失?如果存在损失,具体金额应如何确定?
六、判决结果
1、驳回原告黄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5千元,由原告黄某某承担。
七、案件总结
本案清晰地揭示了产品质量纠纷中原告的举证困境。法院虽确认产品存在瑕疵,但判决核心在于原告未能完成法定的举证责任:其一,未能有效证明其所持的瑕疵品与被告供货的同一性,即因果关联断裂;其二,主张的高额损失仅凭单方陈述,缺乏如鉴定报告、市场公允价值等客观证据支持,导致损失具体性无法认定。因此,即便对方有不利陈述,若无法构建完整的证据链,仍将面临败诉风险。
八、本案关键词
#产品质量纠纷律师 #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生产者责任纠纷律师
#广州产品质量纠纷林智敏律师
#广州买卖合同纠纷林智敏律师
#广州生产者责任纠纷林智敏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