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假刑案:委曲求全,或抗争到底?

2025/10/21 09:15:46 查看135次 来源:郭庆梓律师

“客户之托·重于泰山”

〇1

一个案件存在很大的问题,无论是从定性还是证据方面来看都不充分。


但在律师与检察官沟通后,检察官依然坚定地认为,无论案件定性还是证据,都没有问题,完全可以定罪。


于是,检察官将案件移送到法院,案件很快就要开庭审理了。


〇2

那么,作为辩护律师,这时应该怎么做呢?


其实无外乎有两条路:


第一,打感情牌,向法官求情,争取能否减轻或者从轻处罚,让当事人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第二,抗争到底。


既然案件的定性和证据都有问题,那就要坚持无罪抗辩,战斗到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既然有这两条路摆在我们面前,应该如何选择呢?


其实,这才是最大的问题。


路有多少并不是关键,无论是十条路还是三条路,重点在于你要从中选择一条最适合自己的。


因为一旦做出选择,就要一直走下去。


人生没有彩排,不能说先试一条路,觉得不行再换一条赛道重新来过,这是不可能的。


你只能在有限的选择中,穷尽自己的智慧,确定一条最适合自己的路,然后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〇3

所以,怎么选,这才是关键。


一条路看似康庄大道,但可能会让你在监狱里待上三年、五年;


另一条路看起来崎岖难行,难于上青天,但只要坚持下去,也许你就能恢复自由,还自己清白。


两条路各有利弊,也都充满诱惑,同时又像是陷阱。这,就需要你用智慧和强大的内心来做出选择。


〇4

当然,现实中也有律师,包括我本人,有时会建议当事人选择一条中间的路,这可能也是当事人认为比较稳妥的选择。


比如,虽然案件在证据和定性上都存在问题,很有可能是无罪,但客户不敢冒这个风险。


他担心如果不认罪,会让法官觉得态度不好,从而被从严、从重处罚,那样就得不偿失了,事后可能会后悔。


因此,他可能会选择一条中间路线:


自己认罪,态度较好,承认控方指控的犯罪事实,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与此同时,律师则坚持做无罪辩护,坚决指出案件在定性和证据方面存在重大问题,要求法院宣告无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被告人的供述——哪怕被告人反复认罪——但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认证、印证被告人有罪,这种情况下也不能对被告人定罪量刑。


仅凭被告人的供述,自己承认有罪,而没有任何其他证据能够印证,这种供述是孤证,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孤证不能定罪。


因为只有一个证据,如果这个证据是假的,那就等于没有任何证据。证据讲究印证规则,只有几份证据能够相互印证时,事情的真实性才会大幅增加。


古人说过“三人成虎”,哪怕是假的,至少也要有三个人说,它的可信性才会增加。


同样,也有一句话叫“众口铄金”,好多人说一件事情,哪怕是假的,也能把一个人说死。


但如果你只有一个人说,它既不可能成为假的老虎,更不可能成为真老虎。


〇5

所以说,路有那么几条,但选择的机会只有一次。如何选择?好好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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