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输官司,李律师给打赢了!(银行贷款合同纠纷之一)

2025/11/05 07:09:24 查看182次 来源:李政律师

自古以来,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现代社会更不例外,在诉讼实践中银行贷款合同纠纷案件,作为贷款人一方基本是必输的,有些贷款人甚至收到传票后,连法庭都不愿去,直接随便判决吧,本金、利息只要法院判决下来我照单全收。所以,在银行贷款合同产纠纷中,律师代理贷款人一方去应诉基本是必输的官司。但就是这种极其难打的官司,通过李律师依据案件事实并熟练运用法律,最终实现了当事人的诉求,取得了胜诉的判决。

2022年2月,汽车改装厂老板张某,因资金周转不开,通过某商银行的手机银行,没有去银行一次,就在手机上以“装修贷”名义贷款到手10万元,并且很快到帐。方便到是方便可,可以“装修贷”的贷款月利率高达9.62%,张某每月需要偿还银行分期高达5000元,周转到2024年底,因生意不景气张某连续三个月未还款,2025年初张某就收到银行诉状,要求张某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合计17.4万元,另外不要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近1万元。辛辛苦苦还了三年分期,最终欠债一分没有少,欠款金额反到多了近一半,张某立马头就大了,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找到让我代理应诉。

庭审中,我方针对银行方面的诉求,主要对其利息计算的方法、利率的合法性和张某每月分期偿还本金、利息的比例,进行了有力的质疑和反驳,并要求银行方面必须向法庭提交详细的诉求计算清单,以证明其诉求的合法、合理性。银行方面则认为,相关金额均是计算机依据贷款合同约定自动计算生成的,且已有巨量类似案件已判决生效,银行方面无需举证。面对银行的高高在上,我方依据《民事诉讼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坚持答辩质证意见,认为如果银行方面不能举证,则法院应驳回其起诉。最终因银行方面因始终不能举证其诉求的合法性,在法官要求下撤诉,撤诉后银行给张某的贷款帐户进行重新设置,仅需依据10万元贷款本金按LPR利率偿贷款还利息,在有钱时适时偿还贷款本金。这样的诉讼结果完全超出了张某的预期,资金周转的压力一下缓解大半,本来已经做好被强制执行的张某,可以继续安心经营其汽修厂了,当我把银行撤诉裁定交给他时,其自然心里乐开了花,他高兴的是自己的诉讼目的实现了。

通过该起案件的办理,再次展现了律师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必输的官司,只有合法权益,你只要有抗争精神,找到合适的代理律师,让律师综合运用天时、地利、人和,并将证据和法律进行完全的契合,这场官司笑到最后的可能就是你。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