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在新闻里看到销售假药案,第一反应是"这肯定是卖假药罪"。但您知道吗?有时候一个行为就像一把钥匙能打开两把锁,可能同时触犯多个罪名。
当"伪劣产品"披上"药品"外衣
想象一下,您去超市买牛奶,结果买到的却是用淀粉和香精勾兑的假货。这不仅欺骗了您的钱财,更可能危害健康。而本案中的"人体白蛋白"正是如此——它明明不符合药品标准,却打着救命药的旗号销售。
我们知道,法律上对"伪劣产品"和"假药"的认定是有区别的。就像那个勾兑的牛奶,它首先是伪劣食品,但如果商家还宣称它能治病,那就可能同时构成虚假宣传。本案中的假药同样如此:从产品质量法角度看,它完全不符合人体白蛋白的成分标准,属于伪劣产品;从药品管理法角度看,它又冒充药品进入流通环节,这就构成了销售假药罪。
法律如何选择惩罚的"尺子"
有个很形象的比喻:一个人同时违反了交通规则和治安管理条例,交警会怎么处理?通常会选择处罚更重的那一个。法律上把这叫做"想象竞合"——一个行为触犯了多个罪名,但最终会择一重罪处罚。
具体到这个案子,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主要看销售金额。14万元的销售额,对应的刑罚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销售假药罪就不同了,特别是当造成人员重伤时,法律规定的刑罚要重得多,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两相比较,就像天平的两端,明显销售假药罪这一头更重。
为何假药罪的惩罚更严厉
记得我经手过一个案子,当事人买了所谓的"特效药",结果病情反而加重。他当时说:"我以为只是药效差一点,没想到会要命。"这句话道破了关键——伪劣产品可能只是让您白花钱,但假药却可能直接危及生命。
法律对假药的惩罚之所以更重,是因为它保护的是更高位的法益——人的生命健康权。本案中五名受害人被鉴定为重伤,一人轻伤,这已经充分说明了假药的社会危害性。换个角度想,如果对这种行为仅按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理,就相当于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等同于普通的消费欺诈,这显然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所以您看,法律的选择背后,体现的是对生命健康权的特别保护。这也提醒我们,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不仅要看行为表面,更要看清行为实质侵害的法益是什么。每个案件的定罪量刑,都是经过这样层层剖析、反复权衡的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