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遇到刑事问题时,内心满是焦虑与迷茫。今天咱们就来聊聊 2025 年 8 月 26 日新规实行后,当事人到案后的刑事辩护问题。
电信诈骗“工具人”的困境
我有个当事人,原本想兼职扶贫,还背着学生贷款,结果在不知情下成了电信诈骗“工具人”。这类情况在现实中很常见,很多人稀里糊涂就深陷其中。这个案子的问题出在哪?就是对相关法律规定和自身行为性质的不了解。
我们知道,在电信诈骗案件中,很多人看似只是做了些简单工作,却可能面临严重后果。新规实行后,对于这类“工具人”能否从诈骗罪变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甚至无罪释放,有了新途径。这就需要我们准确理解新规,明确不同罪名的界限。
罪名的区分与证据审查
想象一下,你在一个复杂的迷宫里,每个通道都可能通向不同结局,这就如同不同罪名的认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目标不同,要用民事标准区分。
新规定会根据行为人接触信息、经手犯罪所得收益、数额及行为等进行证据审查,以此判断行为人是否明知资金涉及犯罪。这就是证据审查规则的具体标准。比如当事人被拉入诈骗微信群,群内讨论诈骗所得,即便他不发言,也可能被认定明知犯罪所得。这就是通过证据审查来认定主观明知。
辩护逻辑与宽严相济
曾有当事人家属拿着卷宗,迷茫地问我当事人是否达到应罪的明知标准。其实,在犯罪案件中,当事人主观明知是必备要件。若卷宗证据无法证明明知,通常按疑罪从无处理。
帮信罪有明确立案标准,达到标准应坚决抗辩无罪,符合标准则按帮信罪辩护。新规体现了法律宽严相济原则,对于那些被骗参与的“工具人”,会审查明知标准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或无罪。大家要明白,了解这些规则,就能更好地应对。
总之,面对刑事问题不要慌。2025 年 8 月 26 日后到案,或之前到案但判决未生效的当事人及家属,要重点把握新规。相信通过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我们能为当事人争取更好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 2000 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