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整理案卷时,一个反复出现的场景让我心情沉重。一位母亲在审讯室里抹着眼泪说:“我知道他在做不好的事,可那是我儿子啊...”她借给儿子的银行卡,最终成了母子二人共同犯罪的铁证。
亲情,不该成为犯罪的帮凶
我见过太多这样的案例。当事人总觉得,把钱放在家人账户里最安全——既不会被查,又信得过。有个年轻人,做非法经营生意,让父母、姐姐的银行卡都成了他的收款工具。案发后,警察上门时,他父亲还理直气壮地说:“我儿子的钱放我这里,有什么问题?”
问题就在于,当你知道这笔钱的来源不干净,还提供账户帮助流转,这就构成了共同犯罪。刑法中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就是为这种情况准备的。我们经常提醒当事人:你可以自己去承担法律后果,但别让全家为你陪葬。
“我知道他在犯罪”,这句话有多致命
有个案子让我印象深刻。姐姐明知弟弟在搞网络赌博,还是把三张银行卡都借给他用。审讯时,她很坦然:“我知道这是违法的,但他是我亲弟弟啊。”就是这句“我知道”,让她从无辜的亲属变成了共犯。
在司法实践中,“明知”是关键。只要你意识到对方可能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还提供银行卡协助资金流转,就可能被认定为共犯。亲情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反而会成为定罪的证据。
全家入狱的悲剧,本可避免
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看守所里,父子三人相遇。父亲因为提供银行卡收钱,儿子因为经营非法业务,另一个儿子因为帮忙转账。一家人在铁窗下团圆,这是何等讽刺的画面。
这类案件往往涉及相当可观的金额,一旦查实,刑期可能在三年以上。更可怕的是,如果家人间的口供出现矛盾,还可能被认定为拒不认罪,面临更重的刑罚。一个人犯错,真的需要全家来承担吗?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保护家人最好的方式,是让他们远离你的风险。如果你的生意游走在法律边缘,请独自承担后果,别把至亲拖下水。银行卡、支付账户这些实名制的东西,就像你的身份证一样,出借时务必慎之又慎。
如果真的关心家人,就该在发现他们从事非法活动时及时劝阻,必要时甚至要主动报警切割。这不是绝情,而是对彼此最大的负责。毕竟,看守所里的大通铺,不该是一家人团聚的地方。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