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一下,你发现女儿遭遇了难以启齿的伤害,而对方家长却想私了,你该如何抉择?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个揪心的话题。
性行为认定存争议
有这么个事儿,一位母亲发现交往多年的男友,和自己刚满16岁的女儿发生多次关系,且从今年6月开始有金钱往来。若在女儿未满14岁前强行或利用关系发生性关系,按我们法律,可能认定为强奸。但要是给了钱且女方自愿,情况就复杂了。这就好比,一个苹果,硬抢和对方自愿给,性质完全不同。这个案子的问题出在哪?就在于性关系的认定和证据的把握上。
咱们得清楚,涉及已满14周岁未成年人和对女性负有特殊职责人员,利用优势地位交往发生性关系,法律有专门规定。男女朋友关系虽不等同继父女关系,但如果存在利用优势地位的情况,也可能被纳入考量。
立案与证据的难题
再说说立案,很多人想知道,这种情况报警,警方会立案吗?打个比方,立案就像盖房子,证据就是砖头,没有足够砖头,房子可盖不起来。这个案子里,聊天记录没了,仅靠转账记录和男方部分承认,证据远远不够。男方只承认6月的交易,其他一概不认。所以,目前来看,很难起诉。这就是为啥我说,没有证据,案件通常不会被立案。
还有个关键问题,女儿需出庭作证,若她不愿意,报案意义就不大了。这时候,我们得等女儿能表达自己想法,毕竟她才是关键当事人。
私了还是依法处理
现在对方父母想私了,这是很多类似案件中常见的情况。但私了真的好吗?就像生病不治病,只是掩盖症状,问题还在那。咱们不能因为一时的妥协,让可能的犯罪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
我建议,先去如实反映情况。至于拉横幅这种过激行为,尽量别做,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比如被学校处分或行政拘留。可以和校长、教育局好好沟通。遇到这种事,别怕,依法处理才是正道。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正的说法,保护受害者权益。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