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患者在网络平台反映,其住院期间因手术治疗需输血时,医院向其提出要求,称需家属先到指定地点献血,否则将影响手术安排。患者虽对此要求感到不满,但因病情紧急、急于接受治疗,最终仍被迫按要求配合。那么,医院的这一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可取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及 第三条“公民有权自愿无偿献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诱骗他人献血”的规定,献血应建立在公民自愿的基础上,这确立了献血的基本原则。医院将家属献血作为给患者安排手术的前提,本质上是以患者的治疗需求为筹码,变相强迫家属献血,显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 “自愿献血” 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也直接侵犯了家属自主决定是否献血的合法权利。所以,从法律层面讲,医院的该行为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在临床上,输血是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大出血、贫血、低蛋白血症、凝血功能障碍等病症的重要手段,对于部分手术而言,输血是保障手术安全和患者术后恢复的关键措施。医疗行为的核心准则是 “以患者为中心”,手术安排需严格依据患者的病情紧急程度、身体基础状况、手术适应证与禁忌证等医学因素综合判断,确保治疗决策始终围绕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需求展开。而将家属献血与手术安排强行绑定,脱离了医疗规范对手术决策的科学界定,可能因非医疗因素延误最佳治疗时机,甚至对患者健康造成潜在风险。因此,从医学层面来看,医院以患者家属是否献血作为判断标准,来决定患者手术的具体时间,甚至是否为患者实施手术,这一做法同样不符合医疗行业的相关规范。
当然,临床上出现此类现象,背后往往与血库血液供应紧张的现实困境密切相关。随着医疗服务覆盖面扩大、诊疗需求持续增长,人口老龄化加剧慢性病治疗用血需求等,导致临床用血总量逐年攀升;而街头自愿献血作为血液来源的主要渠道,受公众认知、地域分布等因素影响,参与人数时常难以匹配实际需求,导致部分地区血库库存频繁处于警戒线以下,加剧血液供需矛盾。
在此背景下,医院为优先保障急诊、危重症患者的 “救命血”,可能会对非急诊手术患者采取动员家属献血的措施 —— 其初衷或许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临时扩充血液来源,缓解局部用血压力,从而为患者争取手术机会、保障手术顺利开展。但即便面临这样的现实难题,医院也绝不能突破法律与医疗规范的底线,将家属献血作为安排手术的强制条件。
其实从合规的角度来说,医院首先该做的是找官方血液管理机构申请跨区域调血,或者多跟血站沟通配合,及时了解血库库存情况,据此调整手术安排;更重要的是,得从长远处想办法完善自愿献血的体系。比如联合血站多做献血知识科普,纠正人们对献血的错误认知,比如“献血伤身体”“献血后好久才能恢复” ;同时丰富自愿献血的激励机制,例如落实好献血者及其亲属的临床用血优惠政策、提供献血后健康检查服务;也可以联合社区、企业、高校开展主题献血活动,通过发放纪念徽章、志愿服务时长认证等方式提升公众参与积极性,让 “自愿献血、互助互救” 的理念更深入人心,提高大家参与的积极性,从源头缓解血液供应压力,让 “自愿献血、互相帮忙” 的想法更深入人心,从根本上缓解血不够用的问题,而不是靠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的办法来解决问题。只有用这种合法、合理,又符合公益性质的方式,才能既保证临床用血需求,又不损害大家的合法权益,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