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内收受贿赂,一定会被认定为渎职罪吗?

2025/11/24 14:47:38 查看34次 来源:叶斌律师

“一个监区的物资清单,为何能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在一个案件里,我听到当事人的家属这样问。

收贿行为,一定会触发渎职罪吗?

有位在监狱工作的工作人员,收了在押人员家属送的一笔不小的好处费,帮忙在内部购买生活物品。事情传出来,大家第一反应是:这是不是马上就构成渎职罪?

其实,法律的判断没有那么简单。渎职罪的核心,不只是你有没有收东西,而是你的行为有没有在客观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个标准,并不是几个当事人之间的感受,而是社会范围、国家机关形象的层面。比如影响很大,导致国家机关形象严重受损、引发大规模的社会反响、甚至干扰了正常职能运转,这才是法律上认定的重点。

换句话说,如果行为只是局限在小圈子内,没有广泛传播,也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害,更没有引发社会层面的后续事件,那么它是否达到犯罪的门槛,需要谨慎评估。

“恶劣社会影响”,不是一句空话

曾经有个案例,一名基层公务员收了商户的小恩小惠,被检方指控渎职。辩护的关键点,就是证明他的行为没有触发法律意义上的“恶劣社会影响”。

法律上的“恶劣社会影响”,是一个既包含主观感受,也包含客观后果的标准。它既要看影响的范围,也要看损害的实质性。比如,《刑法》中涉及渎职的罪名,往往会在条文和司法解释里提到几类典型情形: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引起强烈社会反响、大规模扰乱正常秩序,以及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

在辩护过程中,我们会详细分析:事件的曝光程度有多高?是否被媒体广泛报道?是否引发了社会群体性的反应?有没有造成工作秩序异常?这些问题,都是影响定性的重要因素。

界定边界,才能做到有力辩护

我常对当事人说,法律里很多词看似简单,其实边界模糊,“恶劣社会影响”就是其中之一。

如果一个人的行为,在单位内部小范围知晓,没有进一步在外部扩散,也没有触发群体性事件或长久性的制度失效,那么我们不能把它轻易放进犯罪的框架里。正是因为这个边界存在,辩护才有空间——我们必须把事实细化,把影响客观化,让法官看到它的真实范围。

当然,这并不是说收取贿赂在行政纪律、岗位责任上就可以被忽视,它依然可能触发内部的严重处分。但刑事认定,是另一种更高的门槛。

所以,当面对类似情况时,不要急着下结论。不论是在狱内还是其他国家机关,行为的性质、传播的范围、客观的影响,都是决定是否定罪的关键因素。先把这些界清楚,才有机会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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