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4 18:17:41 查看136次 来源:孙伟伟律师
可能很多人对键盘手这个概念还比较陌生,但是在我们刑事律师里面,这个词真的是相对热门词汇,现阶段,很多年轻人兼职做键盘手,键盘手是指利用通讯网络工具发布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年底是打击黄赌毒犯罪的高峰期,而键盘手可能涉嫌的犯罪,就囊括了黄赌毒类犯罪,键盘手可能涉嫌的高频犯罪有哪些呢?
1.介绍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
发布招嫖信息的键盘手可能涉嫌介绍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这两个罪名法定刑期都只有两个档,即五年以上和五年以下,介绍卖淫罪入罪门槛相对较高,但在卖淫女人数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较高情况下,协助组织卖淫罪的量刑相对较低,现阶段,如果作为专案处理,这类案件前期取保候审率和后期的缓刑率都比较低,但是在普通案件里面,这两个罪名的取保候审率还是比较高的。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键盘手上游如果认定组织卖淫罪,键盘手认定组织卖淫罪的从犯还是协助组织卖淫罪,在量刑上可能会有比较明显的差别,尤其是组织卖淫罪量刑较重情况下,此种情况,要根据键盘手对于卖淫活动本身是否有调度、安排权限来确定具体罪名认定问题,一般情况下,键盘手都是作为卖淫活动外围人员,对于卖淫活动本身没有调度、安排权限,仅能认定协助组织卖淫罪。
就介绍卖淫罪而言,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介绍两人以上卖淫才构成犯罪,两人区别于两次,当事人介绍同一个卖淫女卖淫两次以上的,如果非法获利金额等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一般也不能以介绍卖淫罪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2.开设赌场罪
明知他人运营赌博平台,而为其发布招揽赌客的信息,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有认定开设赌场罪的可能。实践中,如果当事人被以开设赌场罪刑事立案,应当优先考虑是否有变更罪名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可能,开设赌场罪有两个量刑档,即五年以上和五年以下,鉴于网络赌博特别容易出现规模大、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的问题,实践中,很多网络赌博案件主犯法定刑期都在五年以上,作为键盘手的当事人,虽然认定开设赌场罪,一般也只能作为从犯处理,可以在五年以下量刑,但即便如此,其可能的刑期也比较高,因此,如果当事人本身没有参与赌场的分红或者抽水,就要考虑变更为法定刑期更低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3.诈骗罪
实践中,部分键盘手被以诈骗罪刑事立案,这类键盘手主要有以下特点:
其一,与上游诈骗团伙联系紧密,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
其二,直接参与到诈骗活动本身,违法所得与上游诈骗犯罪分子诈骗资金数额关联;
其三,对上游犯罪分子诈骗犯罪模式具有明知或者了解主要犯罪模式。
由于诈骗罪量刑较重,键盘手参与的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可能的涉案金额非常大,即便认定从犯,其可能的刑期也比较重,在这类案件中,一定要重点考虑罪名变更问题,审查当事人对于诈骗活动的参与度、在犯罪活动中的地位作用、是否直接参与到诈骗活动中、主观上对于自己参与行为的认识程度。
4.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属于相对轻罪,法定最高刑期为三年,在实践中,绝大部分当事人可以在两年以下量刑,对于键盘手来说,如果因涉嫌犯罪被刑事立案,应当优先考虑能否变更罪名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变更为该罪名后,可以有效降低当事人刑期,但是,该罪名在适用尚存在一定阻力,即根据刑法第278条之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规定,“实施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犯罪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该条款导致,要通过变更罪名方式有效帮助当事人降低刑期,不仅要论证当事人行为符合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犯罪构成,同时需要论证当事人行为不符合其他重罪的犯罪构成,实践中要格外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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