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7 18:03:22 查看187次 来源:陈兵兵律师
原创 兵兵律师
2025年8月3日 16:48 江苏
用人单位或多或少都会经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出现的劳动争议案件类型日益复杂,且各区域针对部分劳动争议案件裁判尺度不统一的现实情况,2021年颁布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已无法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的调整和保护需求。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对既有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进行了梳理、整合,于2025年8月发布了司法解释二,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标准和法律适用规则。
2023年12月,最高法院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广泛吸纳了法官、律师、企业、劳动者等各方的建议和关注点,最终形成了更具操作性的条文内容。体现了司法解释制定的民主性、科学性,回应了社会各界对劳动司法公正和效率的期待。
笔者读完司法解释二之后,有以下几个体会:
1、明确了新型劳动关系认定(尤其涉及建筑行业)、用工管理、薪酬福利、用人单位单方调岗、年休假工资、退休人员用工、混同用工等多项争议高发领域的裁判标准,解决了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疑难问题,统一了裁判尺度,有效避免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实践中实践中普遍存在的转包、分包、挂靠、混同用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现象,主要规制承包人、被挂靠人、关联单位相互推诿或者直接将法律责任推卸给没有实际偿付能力的主体等违法行为。2、对企业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边界作出更为清晰的界定,既强调了企业用工管理权的边界和柔性,也强化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体现了以人为本和公序良俗的价值导向。比如规定“因不可抗力、劳动者本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及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此规则既符合诚信原则,也有利于衡平保护劳动者、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笔者曾在案件中因劳动者利用法律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提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进行赔偿。3、通过将晦涩的法律条文与社会公众的朴素认知相结合,增强了司法裁判的说理性、透明度和社会认同感,有效提升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4、积极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劳动争议处理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和人文关怀,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用人单位通过组织生产、经营等活动,将各种生产要素进行有效整合,生产出各类产品或提供服务,从而创造经济价值和财富,推动经济增长。劳动者是生产过程中的核心要素,通过自身的劳动,将原材料转化为产品或提供服务,为社会创造经济价值和财富。好的用工劳动关系不仅能促进社会的用工和谐体系,也能更好的推动社会的经济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哲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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