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3 14:32:42 查看212次 来源:沈辉律师
当婚姻走向终点,在协议离婚必经的“离婚冷静期”内,有的人选择冷静思考,有的人却可能利用这30天的时间“积极行动”,企图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请务必了解:离婚冷静期并非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 。从你们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之日起,到30天后领取离婚证为止,婚姻关系依然存续。在此期间,任何一方恶意处置共同财产,都将受到法律的明确规制。
在冷静期内,如果一方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进行以下操作,另一方就需要提高警惕:
变卖资产:未经同意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
伪造债务:与第三人串通,制造虚假的借款债务。
法律为财产受损的一方提供了强有力的救济途径:
主张少分或不分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2条及相关的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可以判决其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仍可追诉:即便在离婚时才发觉,只要掌握了对方在冷静期内转移财产的新证据,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你仍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追究恶意举债:对于冷静期内,一方私自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且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大额债务(如擅自贷款购车),法院通常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你的配偶有上述可疑行为,请保持冷静并按步骤应对:
考虑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你有初步证据证明对方正在或可能转移财产,可以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相关账户或查封财产,防止损失扩大。
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建议携带已收集的证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你个人具体情况的法律行动方案。
婚姻的结束需要冷静,但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绝不能“冷静”。法律的红线始终清晰,任何企图在最后时刻侵占本属于双方财产的行为,最终都可能让自己在财产分割中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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