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

2025/12/04 18:06:36 查看247次 来源:王蒙磊律师


裁判观点:

赔偿保险损失的前提: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劳动者退休后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已不能补缴。

基本养老金受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的影响,养老保险的缴纳基数与用人单位企业性质、工人工资等要素相关。

对于养老保险待遇赔偿的计算标准,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保险费,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据此,由此导致的损失数额也应与企业性质存在关联,法院根据公司的企业性质适用本地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按照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符合客观实际,并无明显不当。

案情介绍:

史某某于2012年5月至某纺织公司处工作,从事纺织工作,史某某陈述其一直在某纺织公司处工作至2023年7月。期间某纺织公司未为史某某缴纳社会保险。因养老保险待遇等事宜史某某于2023年10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10月23日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认为史某某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关于决定不予受理。为此,史某某遂诉至一审法院。

史某某与某纺织公司于2023年3月26日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史某某在某纺织公司处从事挡车工工作,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处约定“(六)因乙方(史某某)已达到退休年龄,无法办理社保,乙方(史某某)和甲方(某纺织公司)之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有关工资、社保费用、社保待遇等全部结清,双方都不要求对方再承担任何责任。”

社会劳动保险中心于2023年8月4日出具一份《未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载明“经核实,截止打印时,史某某(公民身份号码:)未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法院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故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致使其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本案中,双方对史某某于2012年5月至某纺织公司工作以及某纺织公司未为史某某缴纳社会保险的事实无异议,故某纺织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其未能履行为史某某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导致史某某达到退休年龄后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此产生的损失某纺织公司应予承担。

赔偿标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致使劳动者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本案中,某纺织公司在其与史某某存在劳动关系期间,未依法为史某某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史某某目前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已不能补缴,某纺织公司应当赔偿史某某的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对于养老保险待遇赔偿的计算标准。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保险费,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据此,基本养老金受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的影响,养老保险的缴纳基数与用人单位企业性质、工人工资等要素相关,由此导致的损失数额也应与企业性质存在关联,一审法院根据某纺织公司的企业性质适用本地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史某某的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符合客观实际,并无明显不当

史某某在某纺织公司连续工作年限未满15年,故应按照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赔偿。结合史某某的工作年限,史某某主张的11年即11月的赔偿符合法律规定,至于标准则应适用史某某退休时上一年度的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022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3930元)计算,故某纺织公司应赔偿史某某养老保险待遇损失58603元(63930元÷12个月×11个月)。

签订的不缴纳社保的协议约定无效

至于某纺织公司辩称的史某某已于2023年3月26日与其达成协议,史某某不要求其承担责任,对于该辩称,首先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应劳动者同意即可免除其缴纳的法定义务,由此达成的约定自然是无效的;其次,在史某某工作期间,某纺织公司利用其作为用人单位的优势地位在对史某某无任何补偿的情况下致使史某某放弃其应享受的权利,此也不明显对劳动者不公平、不合理,故对于某纺织公司的辩称不予采信。

法院认为:

判决结果:

一、某纺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支付史某某养老保险待遇损失58603元。二、驳回史某某其他的诉讼请求。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