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第一次遇到家人被关进看守所的情况,那种感觉就像天塌了。电话打不通,人不知道在哪,脑子里一片空白。这时候,人最本能的想法就是:找关系,托人,花多少钱都行,先把人弄出来再说。
说实话,从业十八年,我见过太多家属在这个阶段走弯路。有位张先生,他儿子因为一些经济纠纷被带走,他第一时间不是找律师,而是到处打听“能人”。结果接到了一个神秘电话,对方信誓旦旦,说只要一笔不小的数目,保证一周内把人“捞出来”,不成全额退款。张先生病急乱投医,把钱打了过去。结果呢?一周,两周,一个月过去了,人没出来,电话也打不通了。他最后找到我时,不仅损失了钱,更错过了为儿子申请取保候审的黄金时间,案子变得非常被动。他懊悔地说:“叶律师,我当时真是急昏了头。”
这种故事,我每周都能听到类似的版本。家属的急切心情我完全理解,但我们必须冷静下来,因为第一步走错了,后面可能会步步艰难。
第一步:确认信息,稳住阵脚
家人被带走,首先要做的不是慌乱地四处求人,而是像解一道数学题,先把已知条件列清楚。
如果收到了公安机关寄来的《拘留通知书》,这就是最重要的“已知条件”。上面会写明涉嫌的罪名、办案的机关、羁押的看守所以及拘留开始的日期。这几个信息,是后续所有行动的基石。如果没收到通知书(这种情况也常见),家属可以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去家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派出所查询,一般也能问到人被关在哪里。
知道人在哪个看守所,涉嫌什么罪名,心里至少有了底。这时候要明白,人被送进看守所,意味着他已经被刑事拘留,涉嫌犯罪,接下来可能要面对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和法院的审判。刑事拘留不是无限期的,法律规定一般是30天,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到37天。这30多天,就是法律留给家属和律师最关键的行动窗口。
第二步:专业介入,看清局面
知道了人在哪、涉嫌什么,接下来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委托一位专业的刑事律师,去和他见上一面。
很多家属会问:“叶律师,我们自己不能去见吗?能不能先不请律师,等案子到了法院再说?” 我的回答是:不能,而且最好不要等。律师的第一次会见,价值巨大。只有律师能见到当事人,听他亲口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是误会,还是确实做了?做了多少?有没有被诱供或者刑讯逼供?他的精神状态怎么样?
我经手过一个案子,当事人王某因为涉嫌职务侵占被拘留。家属一开始觉得“就是公司内部纠纷,没什么大不了”,没及时请律师。等37天黄金时间快过了,家属才着急找来。我们会见后才发现,王某所谓的“侵占”行为,在证据上存在重大瑕疵,而且他本人在笔录中对一些关键事实的承认,是在极大的心理压力下做出的,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我们立刻整理了法律意见,向检察院提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申请。最后,检察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王某在第37天被取保候审。后来这个案子也做了不起诉处理。
你看,律师的第一次会见,就像医生做第一次诊断。不把病情查清楚,怎么对症下药呢?通过会见,律师能初步判断:这个行为到底构不构成犯罪?如果构成,严重程度如何?有没有取保候审的可能?
第三步:理性决策,有效应对
在通过律师会见了当事人,了解了基本案情之后,家属才能从“盲目焦虑”进入“理性应对”阶段。
这时候,关于如何申请取保候审,才能有的放矢。是应该积极认罪认罚、退赃退赔以争取从宽处理?还是案件本身存在无罪的可能,需要坚持做无罪辩护?这些策略的选择,必须根植于案件事实和证据,而不是凭感觉,或者简单从网上下载一个模板申请书,套上几句“家庭困难”、“初犯偶犯”的话就交上去。
家庭困难、身体情况等情节,在申请时可以作为辅助理由,但办案机关最核心的考量,永远是案件本身的社会危害性、当事人的主观恶性以及逃避侦查的可能性。我曾见过有家属,不顾律师基于案情的专业建议,执意要在申请书中夸大“家庭惨状”,结果反而让办案人员觉得不够诚恳,效果适得其反。
说到底,当家人被羁押,家属最应该扮演的角色,不是“神秘关系”的寻找者,而是“专业支持”的提供者和“稳定后方”的维护者。你的冷静、理性和对专业人士的信任,本身就是给身陷囹圄的家人最有力的支持。
记住这个顺序:先确认信息,再请律师会见了解情况,最后基于事实制定策略。这条路看起来没有“找关系捞人”那么“捷径”,但却是最踏实、最有可能带来好结果的正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在刑事案件里,尤其如此。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