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在办公室刚处理完一个家暴取证的案卷,助理递过来一份最新的司法解释,提到“长期同居且有共同生活基础的关系,可以认定为家庭成员关系,并将精神虐待也纳入家庭暴力范畴”。看完后我心里很踏实——这是很多案件中的痛点,终于有了更明确的法律回应。
结婚≠家暴合法,新规打破的误区
这些年,我接触过不少案件,当事人或家属会说:“他们已经结婚了,打人不算家暴吧?”这种看法不仅错误,还很危险。在法律上,无论是否结婚,只要一方实施了足以造成轻伤甚至更严重伤害的行为,都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即便没有造成轻伤,长期的精神暴力或频繁的轻微身体侵害,也可能触犯虐待罪。
虐待罪是典型的情节犯,不一定要有严重后果,只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能构罪。比如婚姻中长期的冷暴力、精神压迫,同居中的持续辱骂、威胁,如果证据能证明其持续性与严重性,法律是可以介入的。
过去,很多人认为家暴只存在于婚姻中,同居关系受不到同等保护,这就导致一些受害人在同居期间遭受暴力,却因为“身份不符”而无法立案。但新规的出台,让这种困境有了改变的希望。
长期同居关系的“身份认定”
新规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身份认定。以往司法实践中,大约有一半的法院会认可长期同居的关系属于家庭成员关系,而另一半则不认可。这种分歧意味着,同样的事实,在不同地方可能得到完全不同的法律结论——这对受害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在旧的规则下,如果同居关系中的一方遭受长期精神或身体虐待,且未达到轻伤二级以上的结果,多数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不会立案,因为现行法律中“家庭成员”的范围未涵盖这种关系。受害人往往只能提起刑事自诉,程序漫长,成功率低。
新规明确:只要同居关系有稳定的共同生活基础,就可视为家庭成员。一旦发现暴力或精神虐待的犯罪线索,公安和检察院应主动介入。这是一大突破,意味着同居关系中的受害人不再是法律保护的盲区。
实务中的应对与建议
说到这里,很多朋友会问:那在实际操作中,应该怎么做才能得到保护?我总结几个要点:
保留证据:包括受伤照片、医院诊断、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这些都是能证明持续性和严重性的依据。
及时报警:即使不确定伤情是否达到轻伤,也不要拖延。案件在早期立案与否,有时取决于报案时的材料完整度。
善用法律援助:在新规下,长期同居关系中遭受精神或身体虐待的受害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让专业律师协助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
心理支持与安全计划:家暴案件不仅是法律问题,还是生活安全问题。提前制定安全离开计划,确保自身和家人的人身安全。
从我的执业经验来看,关键不是等到暴力变得严重到无法忍受才报警,而是尽早行动。有了新规,公安和检察院介入会更积极,但证据仍然是案件能走到判决的基石。
总结与展望
这次司法解释的调整,其实是在补齐一个保护漏洞。无论是婚姻还是长期同居,真正需要关注的不是形式上的关系,而是现实中的共同生活和暴力事实。新规让更多受害人有了被保护的机会,也提醒大家——不要因为关系状态的标签而误以为法律不会管。
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我见过太多在关系中逐渐被摧残的当事人。新规之后,如果能结合及时报警和有效取证,很多案件会有更多的转机。毕竟,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让更多人免于伤害。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