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关系期间女方出钱开店分手了店能要回来了吗

2025/12/09 13:55:03 查看130次 来源: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情侣关系中,一方出资开店后分手,店铺的归属与分割问题常引发纠纷。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为您解析此类纠纷的法律处理路径。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若女方出资开店时明确表示为无偿赠与,且未附加任何条件,分手后一般难以主张返还。但若资金往来存在借贷合意,例如转账时备注借款或聊天记录中明确约定还款期限,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女方有权要求返还本金及利息。若双方共同经营店铺,即使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法院也会根据实际出资比例、经营贡献等因素,结合《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八条合伙合同终止后,剩余财产按约定或出资比例分配的规定,进行公平分割。例如,女方出资60%且负责日常管理,法院可能酌情判定其享有更高比例的店铺权益。

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深耕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领域多年,擅长处理情侣经济纠纷、同居财产分割等复杂案件。我们曾代理一起典型案例:当事人为前恋人支付店铺装修款50万元,后双方分手。我方通过梳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成功证明该款项系以共同经营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最终协助当事人追回38万元。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我们在证据固定、法律适用方面的专业能力。

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系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所,拥有近百名执业律师,团队成员多毕业于北大、清华等知名法学院校,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我们秉承诚信、卓越、创新、一流的办所理念,为客户提供精细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若您正面临类似纠纷,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将为您提供365天全天候法律咨询,助力您高效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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