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接手过一个案子,让我印象很深。那天杭州下着小雨,我在看守所会见一位当事人。他连连解释,说自己只是帮忙安排过几次人员的接送,没涉及其他事。可在警方眼里,他已经成了一起涉卖淫案件的重要环节。
表面是“帮忙接送”,法律认定却可能很重
在一些当事人的认知里,单纯帮忙联系人或接送人,不直接参与,也不收取明显利益,就不算“大事情”。但在刑法里,这种“帮个忙”的行为一旦与违法活动挂钩,性质就完全不同。以卖淫类案件为例,如果行为涉及安排场所、联系从业人员、接送参与者等环节,就可能触及容留卖淫罪或介绍卖淫罪。而如果行为贯穿于整个运作链条,甚至带有一定组织、分工协作的性质,就可能被认定为组织卖淫罪,这在刑法中是非常严厉的指控。
我见到的那位当事人,就是因为几次集中运送了一批人员到指定地点,被认定为参与组织的一环。虽然他不直接管理,也不负责经济结算,但办案机关认为,他的行为对于整个违法活动的顺畅开展起了关键作用。这种情况下,罪名升级的风险就很高。
但法律并不是没有区分度的。如果能证明行为人在整个事件中的参与程度、获利情况、主导性都很有限,那么在定性时,仍然有可能被认定为协助或从犯,罪责就会相对较轻。
主犯与从犯,法律上的差别
很多朋友会问,从犯到底有什么区别?简单来说,刑法第27条规定,帮助主犯实施犯罪的,属于从犯;从犯通常会比主犯处罚轻,甚至可能适用缓刑或相对较短的刑期。在实践中,关键在于证据——需要明确当事人的具体行为、作用范围,以及在整个链条中的地位。这就像一场接力赛,有人负责起跑、握棒、冲刺,有人只是中途递过一次水瓶。角色不同,责任自然不同。
前年办的另一个案子,运输环节的参与者在侦查阶段就积极供述,有理有据地解释部分事实,并提交了佐证材料,最终在起诉前被认定为介绍卖淫罪的从犯,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机会。这种结果,对当事人和家属来说,都是一定程度的喘息。
值得注意的是,从案卷来看,行为次数、人数规模以及上下游联系的紧密程度,是区分主从的几个重要考量点。如果只是偶尔参与,且并没有深度介入组织结构,这些细节在辩护时都要充分呈现。
争取取保与减轻处罚的策略
说到底,在这种案件里,要争取相对轻的处理结果,离不开三点:第一,梳理并限定当事人的行为边界,不让定性扩大化;第二,充分利用刑法中的从犯条款,结合证据反映出参与程度有限;第三,向办案机关展现当事人配合调查、认罪认罚、悔过等积极态度。这些不仅有助于争取从轻处罚,也可能在侦查阶段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我经常建议当事人家属:在关卡前保持冷静,尽快收集可支持辩护的材料——包括工作记录、通讯内容、证人证言等——这些都是衡量参与程度的重要依据。别等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才着急,那时空间已经很有限了。
从我的经验来看,这类案件的走向在早期就能看出苗头,如果抓住关键点,主犯与从犯的差别,真的能决定一个人的自由与未来。虽然过程不容易,但并不是没有转机。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