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位家属急匆匆地找到我。他的父亲被羁押了,案由是涉嫌诈骗罪。这位家属反复问我:“叶律师,我爸他只是中间人,怎么会变成诈骗犯?”这个问题,其实我在过去十八年执业生涯中,不止一次听到。
今天,我就想和大家聊聊这个被称为“轻托型诈骗”的案件类型,以及我们作为辩护律师,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做。
什么是“轻托型诈骗”?
这类案件通常发生在所谓的“请托型平台”上——有人需要办点事,但自己没门路,就层层委托下去,直到找来一个具体执行的人。如果事情办成了,执行者拿报酬;如果办不成,钱就退还。
听起来好像挺合理,但实际上,问题往往出在“中间环节”。比如说,某个人收了50万,只给了办事人30万,剩下的20万自己留着。结果事情没办成,对方报案了,于是整个链条上的人都被卷进了案子。
你可能会问:这不就是贪污吗?怎么会被定性为诈骗呢?
关键就在于“主观意图”——当事人是否一开始就打算把钱据为己有,还是真的相信事情能办成。这一点,是我们辩护中最核心的问题。
从“中间人”到嫌疑人,如何自证清白?
刚才提到的那个案例,当事人的身份是一个中间人。他没有直接去办事,也没有编造能力,只是负责转手。但他有一个致命点:他没有告诉最终办事的人,自己从中拿了多少钱。
这就引发了一个法律上的判断标准:如果你知道最后一环的人根本不可能完成任务,还继续收钱、转钱,那你就可能构成诈骗。反之,如果你只是传递信息,并不清楚结果如何,那么你的责任就会相对减轻。
我们在会见当事人后发现,他确实不知道最后一个人有没有能力完成任务。他只是个“信息桥梁”,真正的风险在末端。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做的就是证明他缺乏“非法占有目的”,并争取让他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但这并不容易。目前案件还在侦查阶段,已经超过了15天,预计还要再等几天才能移交检察院。而一旦进入审查逮捕程序,时间窗口只有7天。我们必须在这段时间内,尽最大努力争取不批捕。
关于退款与取保,我们应该怎么做?
很多家属一听说要退钱,就立刻开始筹款。但我要提醒大家,退款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在这个案件里,20万并没有全部到账,还有一部分尚未追回。这对当事人来说,其实是有利的一点。我们可以以此为突破口,向办案机关说明情况,争取他们的理解。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先了解办案单位的态度。他们是不是希望我们主动退钱?退钱之后,能否换来取保候审?这些问题都必须在行动前搞清楚。
另外,我也建议家属之间多沟通,看看能不能共同筹集资金。毕竟,这笔钱原本也不是一个人的,而是几个人共有。如果大家都能配合,对案件处理也会更有利。
当然,也别忘了关注当事人的身体状况。看守所里虽然条件有限,但基本药物和医生监测都有保障。只要血压稳定,一般不会有大问题。
说到底,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证据链”和“主观意图”。我们要做的是,用事实和逻辑一步步还原真相,让司法机关看到当事人并非蓄意诈骗,而是误入歧途。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正面临类似的困境,不妨尽早联系专业律师。越早介入,就越有可能争取到更好的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