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这些年,我见过太多次这样的场景:家属接到电话,得知被关在看守所里的亲人可以取保候审了,喜出望外。在看守所门口接到人时,很多人都会长舒一口气,觉得这事儿就算过去了,人出来了,总归是好事。每次看到这种场景,我一方面为他们感到高兴,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提醒一句:取保候审,只是换了个地方等待,案子还没结束。
这就像一场球赛,上半场结束,你只是暂时回到了休息室,下半场怎么踢,结局如何,还是个未知数。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它只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变化,从羁押变成了非羁押状态。对于当事人和家属来说,这当然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但绝不能因此就放松警惕。
黄金37天内的“取保”,意味着什么?
很多当事人家属都会问,叶律师,听说有个“黄金37天”,这是什么意思?在刑事案件中,从一个人被刑事拘留到检察院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最长就是37天。这个时间点,是决定当事人能否走出看守所的第一个关键节点。
我经手的一些案件里,有几种情况。第一种,是在公安机关侦查的头30天内,就直接办理了取保。这种情况通常说明,要么是案子本身的情节比较轻微,比如涉及的金额不大;要么是在一个共同犯罪里,当事人扮演的角色无足轻重,是个“边缘人物”。公安机关初步判断,这个案子可能构不成犯罪,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关押。当然,这不代表彻底没事,案子还会继续侦查,只是对当事人来说,这是一个非常有利的开局。
第二种,也是更常见的一种,是在37天左右,检察院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我办理过一个案子,一位在某科技公司做技术的年轻人王某,因为公司业务涉嫌犯罪被牵连进去。家属找到我时,已经快到30天了,非常焦虑。我们团队抓紧时间,向检察院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核心就是论证王某在整个事件中只是一个执行指令的技术人员,对公司的违法业务并不知情,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而且他的社会危险性很低。最后,在第36天,我们接到了检察院不予批捕的通知。当王某的妻子在看守所门口接到他时,那种心情,我完全能够理解。检察院不批捕,往往是认为证据还不够扎实,或者案情确实轻微,没有羁押的必要。这同样是一个重要的转机,意味着案件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
被羁押后,还有机会“取保”吗?
当然有。很多人以为,一旦被批准逮捕,就要一直关到判决下来。其实不然,即便错过了“黄金37天”,在后续的侦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阶段,都还有争取取保候审的机会。
我记得几年前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李总因为一个经济纠纷被羁押。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发现了一个关键性的证据变化,证明李总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与此同时,我们也积极和他所谓的“被害人”进行沟通。说实话,很多经济案件的背后,并不是非黑即白的深仇大恨,而是复杂的商业利益纠葛。经过几轮艰难的谈判,对方最终出具了谅解书。一方面是新的证据出现,另一方面是取得了对方的谅解,我们立刻向检察院提出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检察官审查后认为,确实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了,同意了我们的申请。李总走出看守所的那天,杭州正下着小雨,但他整个人看起来,像是雨过天晴。
除了证据出现重大变化,或者取得了谅解,还有一些情况也可能取保。比如案件到了法院审理阶段,法官通过阅卷,初步判断这个案子即便构成犯罪,也很可能判处缓刑。在这种情况下,继续羁押的意义就不大了,法院也可能同意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这就像解一个复杂的九连环,只要不放弃,总能找到可以松动的那一环。
取保之后,真正要做的是什么?
说了这么多,我想回到最初的那个问题:取保候审了,是不是就没事了?答案是否定的。取保,意味着你从一个封闭的战场,转移到了一个开放的战场,但战斗还在继续。
取保候审有一年的期限。在这一年里,当事人需要遵守规定,随传随到,不能离开所在的市县。这期间,案件可能会有几种走向:最好的结果,是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经过进一步审查,认为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最终做出撤销案件或不起诉的决定,那才算是真正的“没事了”。但也有很多案件,会继续移送审查起诉,最终走向法庭。我见过一些当事人,取保后就觉得万事大吉,不配合律师的工作,甚至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结果被重新收押,之前的努力付诸东流,非常可惜。
所以,如果你或者你的家人获得了取保候审,请记住,这只是一个阶段性的胜利。接下来的每一步,依然关键。你需要做的,是保持平和的心态,积极配合律师,梳理案件事实,准备对你有利的证据。法律是一张严密的网,但它同样也给懂得如何应对的人,留下了足够多的空间和路径。重要的不是你此刻身在何处,而是你下一步选择走向哪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