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的笔录做“坏”了,到了检察院还有救吗?

2025/12/15 15:06:19 查看82次 来源:叶斌律师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在案子到了检察院阶段,才匆匆忙忙找到我们。一坐下来,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叶律师,公安做的那个笔录,我当时没看清楚就签了,说的和事实有出入,现在怎么办?能不能让公安改一下?”

说实话,每次听到这样的问题,我心里都会咯噔一下。这就像考试时,第一张卷子已经答得一塌糊涂交上去了,现在第二场考试马上开始,你却问我能不能回去改第一张卷子的答案。现实不是游戏,没有读档重来的机会。想让侦查机关重新制作一份笔录,难度极大,几乎是一条走不通的路。

那么,第一份“答坏”的卷子,真的就决定了整场考试的结局吗?当然不是。关键在于,你如何应对接下来的“检察官问答环节”。

“坏”笔录的杀伤力,在于你如何确认它

我处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是外省某市一家科技公司的技术主管,因为涉嫌职务侵占被立案。公安阶段,他在连续讯问、精神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对一份关键事实的表述出现了模糊和偏差。到了检察院,检察官第一件事就是核实公安笔录。

当时检察官问他:“你在公安机关所作的供述是否属实?”这位朋友因为害怕,也想着“快点结束”,就低着头回答:“是属实的。”就这一句话,几乎把他后续所有辩解的路都给堵死了。因为这意味着他当庭确认了那份对他不利的“瑕疵”笔录。

这个案子的问题出在哪?出在当事人把“核对笔录”当成了一个简单的“走过场”。他没有意识到,在检察官面前对公安笔录的确认,具有极强的法律效力。这就像你在一份合同上签了字,哪怕当时没细看,法律上也推定你知晓并同意了全部条款。检察官阶段的讯问,是你修正、解释甚至否定之前不实陈述的**最后一次,也是最重要的一次机会**。一旦错过,这份“坏”笔录就会像钉子一样,牢牢钉在案卷里。

翻盘的关键:把“解释权”握在自己手里

刚才提到的那个陷阱,我见过太多人掉进去。那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核心就一句话:**不要简单地回答“是”或“不是”,要把解释的主动权拿回来。**

还是说回前面那位技术主管的案子。后来在庭前会议上,我们花了大量时间帮他复盘。我告诉他,如果检察官再问:“公安笔录是否属实?”你不能只回答一个字。你应该这样说:“检察官,公安阶段的笔录,大部分内容是我说的,但当时我精神压力很大,有些细节的表述可能不够准确,特别是关于某某事实的部分,我想结合当时的客观情况,向您再详细说明一下……”

看到了吗?这样的回答,既没有直接否认笔录(避免被认定为态度不好),又巧妙地为自己打开了重新陈述事实的大门。你把一个封闭的是非题,变成了一个开放的解释题。检察官接下来的问题,自然会围绕你提出的“需要说明的部分”展开,这就把讯问的方向引导到了对你有利的轨道上。

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是当事人必须对自己的案情、对笔录中的矛盾点了然于胸。这恰恰是律师需要提前介入、反复会见沟通的价值所在。我们得帮当事人把那一团乱麻理清楚,哪句话是事实,哪句话是压力下的违心之言,哪份证据可以佐证他的新说法。只有他自己心里有了一张清晰的“作战地图”,到了检察官面前,才能不慌不乱,把该说的话,有条理地说出来。

说到底,公安阶段的笔录固然重要,但它并非案件的终点。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才是决定案件走向的枢纽。一份“做坏”的笔录是过去的失误,但如何面对检察官,如何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陈述,是你可以把握的现在。把力气花在如何打好眼前的仗上,远比懊悔过去、幻想修改历史要实际得多。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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