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我接到一个案子,事情的开头听起来甚至有些荒诞——有人靠“网络恋爱”维系关系,然后引导对方为自己支付外卖,甚至动辄几百上千元一单,一个月收入达到数十万。乍一看,好像双方都是自愿的,你情我愿,但法律上,这可不是简单的“线上送餐”的故事。
表面上的甜言蜜语,背后的法律风险
有位张先生,用一个包装成女性的社交平台账号,专门与男性网友聊天,营造暧昧关系。聊天过程中,如果提到外卖,他就会发一个所谓的“代付链接”,其实是经过技术处理的盗版页面,对方一旦付款,张先生可以直接收钱,却无需真实提供餐品。为了让对方“心甘情愿”,他会假借身体不适、想喝红糖水等理由来增加订单的说服力。
这种操作与普通的电商或外卖交易截然不同——它的核心问题在于交易本身是虚假的。没有餐品,没有真实的服务,链接本质上是一个获取资金的工具。从法律角度,《刑法》明确规定,利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很多人会反驳:对方是自愿的呀,还主动找店铺下单。但关键在于,这种自愿是建立在被误导的事实之上,并非真实的交易意愿。这就像你被引导去一个“假商店”买东西,付款后没有任何商品送到手里——即便你因为信任而主动付款,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受骗。
不过,这只是问题的表层,更深的风险在于诈骗数额一旦累计到一定程度,其刑罚会非常严厉。
数额背后,刑期可能远超想象
正如前面提到的,这位张先生一个月收入就高达数十万,而在诈骗罪中,金额直接关系到刑罚轻重。例如,根据司法解释,诈骗金额达到一定区间,便属于“数额巨大”甚至“数额特别巨大”,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更重的刑罚,并且违法所得会被追缴或者没收。
做案时间越久,受害人越多,金额就越容易累积到高档区间。在我办理的类似案件中,有些当事人本来只觉得自己是“打个擦边球”,没想到数额汇总之后,已经触碰到刑法最严厉的档位。那一刻,他们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更棘手的是,网络行为留下的证据非常直接——聊天记录、交易数据、账户流水都可能成为定案依据。即便行为中掺杂了所谓的“恋爱互动”,只要虚假事实和获利行为能够被证实,构成诈骗的可能性就很高。
避开法律红线的几条建议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还是要提醒大家,网络交易的边界比很多人想象得更严。有几个经验供大家参考:
任何需要对方先付款却无真实商品或服务交付的行为,风险极高。
不要用虚拟身份、虚构故事引导他人消费,这很容易被认定为“虚构事实”。
如果涉及多个受害人、长期持续获利,更要警惕金额累计带来的刑罚升级。
保存、查看自己的交易记录,一旦发现可能涉及违法,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遇到类似情况,最好的应对是立即停止相关操作,主动处理已有获利和潜在纠纷,不要等到被采取刑事措施再去补救。在刑事案件中,时间和态度往往直接影响结果。
刑事辩护不是为了帮人规避法律,而是希望让每个人都意识到,很多看似普通的操作,法律效果可能完全不同。对于那些依靠虚拟情感获取利益的做法,一定要理解它背后的风险,否则一旦越界,代价可能远不止外卖钱这么简单。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