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在娱乐、陪玩或相关行业工作的年轻女孩,可能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起初只是一份普通的陪聊、陪玩工作,报酬尚可,工作内容也看似在安全范围内。但慢慢地,组织者或上线会提出一些过分的要求,用更高的利润作为诱惑。今天想聊的,就是这样一起让我心情沉重的咨询。一位家属找到我,讲述了他未成年妹妹的遭遇:从一个寻找出路的女孩,一步步陷入泥潭,从“自愿”走向“被胁迫”,甚至模糊了自己受害者的身份。
从受害者到“参与者”,法律如何界定?
这个案件的核心矛盾,在于当事人身份的转换。女孩最初是怀着“找份工作”的心态,被网上的人以陪玩名义骗到外地。这时,她是典型的受害者,被欺骗、被诱导。问题的转折点在于,当她发现所谓“陪玩”的真实性质并想退出时,组织者开始使用各种手段:录制威胁视频、扣留身份证、以“未成年报警也没用”等话术进行恐吓,强迫她接一些她原本极度抗拒的“订单”。
这时候,法律如何看待她?她还是纯粹的受害者吗?会不会因为后续“配合”了组织者的某些要求,比如参与了针对客户的所谓“敲诈”(即便钱款都被组织者拿走),而被追究责任?这是家属最焦虑的问题。从法律原理上讲,在受到严重胁迫,人身自由和安全受到现实威胁的情况下,被迫实施的一些违法行为,有很大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认定为胁从犯,从而获得极大程度的从宽处理。关键在于,要能清晰地向办案机关证明“被迫”的状态和程度。这就好比一个人被刀架在脖子上,被迫去递了一把刀给匪徒,法律在评价这个“递刀”行为时,必然会考虑他当时的处境。
那些容易被忽视的“胁迫痕迹”
刚才提到证明“被迫”是关键,但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并不知道哪些东西能成为证据。在这个案子里,其实隐藏着多条清晰的“胁迫痕迹”。第一是组织者的威胁手段:那些威胁视频、被扣的身份证,都是证明女孩失去选择自由、受到心理强制的直接证据。第二是经济控制:女孩虽然“参与”了某些行为,但并未实际获利,钱都被组织者拿走,这恰恰说明她并非自愿牟利,而是被利用的工具。第三是年龄与认知: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在面对一群有组织的成年人,并以“报警抓你”或“让你不好过”相威胁时,她的“同意”在法律上效力极弱,更可能被认定为是在恐惧下的屈服。
我办过的案子中,有些当事人直到庭审时,才在律师的引导下,回忆起并清晰陈述出当时的恐惧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能有力地打动法官。比如,有当事人会记得威胁者说过的某句特定的话,或者自己当时因为害怕而做出的某些反应。这些细节,远比一句干巴巴的“我被他威胁了”要有说服力。
当前最紧要的一步:如何安全地配合与自救
分析了身份和证据,那么面对这样一个已经部分暴露的犯罪链条,家属和当事人当下应该怎么做?首先,必须赞扬这位家属已经做的——联系警方并提供已知线索。这是最正确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将女孩置于受害者的位置,并积极协助警方打击犯罪组织,对她自身是极为有利的。
接下来,是系统地整理所有证据。不仅仅是威胁的证据,还包括能证明女孩最初如何被诱骗的聊天记录、行程信息(如机票订单),以及能证明这个团伙组织性、涉及其他未成年人的任何信息(如群聊截图、提到的其他女孩情况等)。在配合警方调查时,要完整、如实陈述两个阶段:一是如何被骗,二是如何被威胁强迫。重点突出自己主观上的不愿和客观上的不能反抗。
最后,关于其他被涉及的女孩。鼓励她们站出来是伸张正义,但必须理解她们的恐惧。最好的方式,是通过警方去做工作,为她们提供安全的举报和作证渠道。对于当事人自己,明确告诉警方自己需要保护,因为揭露组织可能带来风险。一个负责任的办案机关,会考虑到举报人的安全。
说到底,这个案子让人痛心之处在于,一个本该被保护的孩子,却成了犯罪链条上被剥削、被扭曲的一环。法律的目的不仅是惩罚,还有挽救。向警方揭露这一切,既是斩断黑手,也是将自己从过去的阴影中奋力拉出的开始。道路很难,但方向是对的。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