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几个月前的一个下午,杭州天还飘着细细的雨,一位年轻的朋友家属来事务所找我。他的亲人在外省某市被羁押,据说那个案件里有个“大哥”在外面跑前跑后,还很“仗义”地替他请了律师。家属问我,这是不是好事?
看似仗义,实则风险暗藏
在我多年的办案经历里,这种情况并不罕见。尤其是在涉及多人或团伙的刑事案件中,总有人打着“兄弟情”的旗号为同案犯请律师,说得好像自己是为了救人。但事实上,法律只赋予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这些直系或近亲属代为聘请律师的权利,其他人——包括所谓的“大哥”,是不在范围内的。
原因很简单:这类案件里,彼此往往存在利益冲突。一方的责任越大,另一方的压力就可能减轻。那么,如果律师是“大哥”请的,他的立场究竟倾向谁?是全力维护你的利益,还是不知不觉中为“大哥”争取有利的局面?
我曾经接过一个二审案件,当事人原本被认定为职务犯罪,结果在量刑前被改为诈骗,刑期从三年延长到十年。很多时候,这种改变不是无缘无故的,它可能和证据走向、辩护策略息息相关,而这些都是律师与当事人之间需要绝对信任才能处理的核心问题。
所以,“大哥”出面找的律师,看上去是雪中送炭,但如果他代替你和律师沟通案情甚至串供,这已经触碰到违法的红线。别忘了,律师是为委托人负责的,而不是为“一群兄弟”负责。
利益冲突才是关键
刚才提到的那个风险,很多人其实在案发初期完全没意识到。甚至觉得“大哥”请的律师,不仅省了家属的费用,还能请到所谓的“靠得住的人”。但在法律世界里,站在不同位置的人,目标并不相同。对于主犯来说,他最大的目标是尽量减少自己的刑期甚至摘干净责任,而这可能意味着更多的责任被推到其他人身上。
我见过的不少案件,当事人在接受外请律师的辩护后,案卷里呈现的是一个对自己极为不利的故事版本——有的细节被放大,有的被忽略,最终法庭相信的就是这一套。等到家属自己找我们阅卷时,才发现一切早已定型,想调整策略已经很难。
更直白一点说,如果你真的遇到一个心怀不轨的“大哥”,他请的律师不一定会告诉你所有的利弊,更可能在细节上让你主动承担更多罪责。这种“委托人”关系里,你可能既不是出钱的人,也不是谈判的人,却要承担所有后果。
真正的帮助,来自信任与透明
说了这么多,并不是要大家一刀切地怀疑所有人的好意。确实有一些“大哥”是真心替人着想,甚至希望你供出他从而立功减刑。但这类情况太少,不能当作普遍判断的依据。法律规定让直系和近亲属来聘请律师,是为了保证委托关系的清晰、沟通的真实和利益方向的一致。
因此,当事人及其家属在聘请律师时,最好由自己来联系,对律师进行充分了解和沟通,不要因为不好意思拒绝别人而让别人替你作出这么重要的决定。
我建议,每一次辩护委托,都应该建立在你信任律师、律师也能够全程代表你的利益的基础上。否则,就像穿鞋一样,别人替你摇裤子、套鞋子,即使看起来新,也未必会舒服。
归根结底,在刑事案件中,选择律师就像选择舵手。这是要带你在风浪中到达安全港的关键人物,不能随便交给一个位置可能和你对立的人。真正的帮忙,一定是让你能全面掌握案情、做出知情的选择。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