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外卖”一个月赚几十万,为什么是诈骗?

2025/12/18 12:20:41 查看312次 来源:叶斌律师

很多朋友可能觉得,网上聊聊天,让对方帮忙点个外卖,这能算什么事?顶多是“网恋”里的小心思,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就在上周,一位当事人拿着类似的聊天记录找到我,问:“叶律师,我这个罪算什么?”我告诉他,这很可能涉嫌诈骗罪。他当时就愣住了,说:“可他们都是自愿的啊,我从来没逼过他们。”

说实话,第一次接触这类案子时,我也觉得有些“新”。它不像传统的电信诈骗,编造一个“你儿子出车祸”的紧急谎言。它更像温水煮青蛙,用精心设计的人设和情感互动,让被害人一步步“自愿”付出。但法律看的是本质,不是形式。

“自愿”背后的陷阱:虚构事实与非法占有

我们团队办过不少诈骗案,核心就两点:一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个“点外卖”的模式,恰恰踩中了这两点。

当事人创建虚假的女性身份,从头像、朋友圈到日常聊天,全部是精心编排的剧本。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信任,甚至发展成“恋爱关系”。当对方提出“今天不舒服,想吃点好的”,或者暗示“姨妈来了想喝红糖水”时,很多男性出于关心或讨好,会毫不犹豫地代付。他们付钱的对象,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女友”,支付的链接也是伪造的。钱并没有流向真正的商家,而是直接进了当事人的口袋。

这里的关键在于,被害人的“自愿”是基于一个错误的认识——他们认为自己在为一个真实存在的、有好感的女性花钱。这个认识错误,正是由当事人虚构身份这一行为直接导致的。所以,无论聊天记录里对方表现得多么主动,都改变不了“虚构事实”这个前提。就像你用一个假古董换走了别人的真金白银,对方再“喜欢”这个假古董,你的行为依然是诈骗。

金额不大,为何后果严重?

有些当事人会辩解:“我就骗他几十块一顿外卖,这也能算犯罪?”还有的会说:“我一个月就骗了十几个人,加起来也没多少。”这种想法非常危险。

刑法上,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并不高。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几千元,就可能构成“数额较大”,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像原文中提到的,短短一个月涉案金额达到数十万甚至更高,那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量刑起点就在十年以上了。

更关键的是,这类案件的涉案金额是累计计算的。今天骗A几十元,明天骗B几百元,日积月累,总额会像滚雪球一样变大。司法机关在认定时,会调取所有的支付记录、聊天记录,把每一笔“外卖”钱都算进去。很多当事人直到被拘留,看到警方出具的累计数额,才恍然大悟,但为时已晚。

我见过太多类似的案例,当事人一开始都觉得是“小打小闹”,来钱快又似乎没什么风险。直到手铐戴上,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走到了悬崖边上。那种从几十块一顿饭,到面临十年刑期的巨大落差,带来的冲击是毁灭性的。

从“不敢更进一步”到悬崖勒马

原文对话里有一句让我印象深刻:“我们因为不敢再进一步,他们其实有更深入的要求……但我们没有采纳。”这说明当事人自己心里也有一条模糊的底线,知道有些事做了性质会更恶劣。

这恰恰是我想说的重点。法律评价一个行为,看的是它实际造成的危害,而不是你“本来还想做什么但没做”。用虚假身份骗取财物,无论骗的是外卖费还是其他,性质已经确定。所谓的“只做外卖”,并不能成为脱罪的理由,只是在量刑时,或许可以作为一个情节来考量。

对于已经身处类似境地的朋友,我的建议是:第一,立即停止所有相关行为。第二,整理好所有的收入明细、聊天记录。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尽快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律师能帮你准确评估行为的性质、涉案的金额、可能面临的后果,并指导你如何正确应对,比如是否存在自首、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从宽处理的情节。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披着“情感”、“自愿”外衣的非法牟利行为,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审视。别让一时的“快钱”,赌上自己漫长的人生。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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