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短暂离开现场,是否构成“逃逸”?

2025/12/18 15:11:03 查看243次 来源:叶斌律师

去年春天的一个傍晚,一位司机在行驶途中撞倒了一位行人。事故发生后,他第一时间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但随后因为害怕被死者家属殴打而躲了起来。直到交警到达,他才回到现场。最终,法院判决他不构成“逃逸”。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其实涉及一个关键的法律判断——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该如何认定。

客观行为≠主观目的,“逃逸”不能仅看表面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都会问:我撞了人之后离开了现场,是不是就一定算“逃逸”?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谓“逃逸”,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客观上实施了逃跑行为;二是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

本案中,徐某康虽然在报警后短暂离开事故现场,但他并非为了躲避警方调查或责任追究。相反,他拨打了120,积极救助被害人,并在看到交警到来后立即返回现场,配合调查。这种行为表明,他并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意图。

因此,我们不能仅凭一个人有没有“离开现场”来判断其是否构成“逃逸”,更要看他当时的行为动机和后续表现。

从这个案例看,如何应对交通事故更稳妥

很多司机朋友遇到类似情况时,第一反应是慌乱、恐惧,甚至想逃离现场。但我想提醒大家,面对突发事故,最重要的是冷静处理。

第一步,立即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这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义务。第二步,不要轻易离开现场,除非你确信自己没有责任或者有正当理由(比如担心人身安全)。第三步,如果确实因特殊情况暂时离开,务必尽快返回,并主动向警方说明情况。

正如本案所体现的,只要你在主观上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意图,并在合理时间内返回现场、配合调查,就不应被认定为“逃逸”。这不仅关乎法律责任的轻重,也关系到你在整个案件中的态度和形象。

说到底,交通肇事不是小事,但也不是无解的事。关键在于你怎么做、怎么想。如果你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来找律师,我们帮你分析下一步该走什么路。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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