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诈骗罪案,为何要赶在检察院阶段阅卷?

2025/12/24 16:01:58 查看152次 来源:叶斌律师

昨天下午,我坐在外省某市法院门口的台阶上,一边等法官上班,一边翻看昨天下午才接手的案卷材料。当事人的家属在拿到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后,觉得刑期太重,无法接受,这才急匆匆找到我们。说实话,看到家属焦急的样子,我心里也着急。因为案件已经到了法院阶段,很多工作的“黄金时机”已经过去了一部分。趁着等待的空隙,我想聊聊阅卷这件事,尤其是检察院阶段和法院阶段的区别,这往往是当事人最容易忽略,却影响深远的一个环节。

线下阅卷,是一件“苦差事”

说到法院阶段阅卷,我的直观感受是,这是一项体力与耐力并重的“苦差事”。与现在检察院阶段普遍推行的线上阅卷不同,法院阅卷绝大多数仍需律师亲赴现场。你得和法官约好时间,安排好行程赶过去,然后在书记员的陪同下,把几十本甚至上百本厚重的纸质卷宗一本本搬出来。接下来的场景,很多同行都经历过:把卷宗在长桌上全部摊开,像小山一样,然后掏出手机或者专用设备,一页一页地拍照。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案子,卷宗有149本,摊满了整整两张会议桌,我和团队成员前后花了一个多星期才完成拍照和整理。这还只是第一步,拍完照回去,还得把成千上万张照片一张张导出、排序、合并成电子文档。这个过程耗费的不仅是律师的时间,更是家属的金钱——差旅、住宿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相比之下,在检察院阶段,律师通过12309平台提交手续,一两天内就能收到完整的电子卷宗,高效、清晰,还能直接在上面做笔记。这个便利性,是天壤之别。

辩护的“黄金时机”,在检察院

所以,我几乎每次都会建议家属:如果条件允许,请尽量在检察院阶段就让律师介入并完成阅卷。这不仅仅是为了省时省钱。更深层的原因是,检察院阶段是辩护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协商窗口期”。刑事诉讼就像一场有固定赛道的长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并提出量刑建议,这个建议对后续法院的判决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就像昨天委托的那个案子,检察院给出了五年十个月的量刑建议,对当事人家庭来说犹如晴天霹雳。如果等到这个建议已经形成并随案移送到法院,律师再想去沟通、协商、争取调整,难度和空间都会小很多。而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律师有相对更充裕的时间去细致阅卷,从证据链条中寻找疑点、漏洞,并就此与检察官进行有效沟通。我们的辩护意见、提交的证据、对案件定性的不同看法,都有可能影响检察官最终认定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一旦在检察院阶段争取到了一个更合理的建议,到了法院,法官通常也会予以充分考虑。说白了,越早发现问题,越早进行专业沟通,就越有可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更理想的结果。很多案件的转折,就发生在这个看似“静悄悄”的审查起诉阶段。

等待开庭的间隙,我想起很多类似的情形。不少当事人和家属总觉得“等案子到了法院再说”,殊不知,一些关键性的辩护工作,提前在检察院阶段就已经完成了大半。法律程序环环相扣,时机往往比努力更重要。对于诈骗这类事实复杂、证据繁多的案件,律师早一天看到卷宗,就能早一天厘清思路,找到辩护的发力点。看到家属在诉讼服务中心外不安地踱步,我更觉得,这份关于“时机”的提醒,有必要让更多人知道。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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