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销售中,诈骗定性为什么容易争议?
几个月前,我接触到一起和收藏品、书法字画销售相关的案件。当事人在某公司负责艺术品销售,涉案金额达到相当可观的数目。公安机关曾拘留他,并查封了部分财产。但后来,案件被撤销,我印象很深的是,当事人在收到撤销案件决定书时,整个人的肩膀都放松了下来。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反转?在艺术品类交易中,诈骗的法律定性有它的特殊性。诈骗的核心在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让对方产生错误认识,从而处分财产。如果作品的作者身份、作品真伪都是真实的,只是价格较高,通常难以构成诈骗。相反,如果字画是伪造的,或为作者虚构多个假身份、假履历,那就更容易触犯诈骗罪。
这个案子中,调查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关键问题——艺术品价值的鉴定。对于一些知名艺术家的作品,价格受市场行情、收藏热度等多重影响,并不存在固定标准。警方在查证后认为,不足以认定存在诈骗的犯罪事实,于是作出了撤案决定。这类情况并不少见,在我经手的数个案件中,价值鉴定及真实性证明往往是能否定性的关键环节。
不过,撤案并不意味着一切从此高枕无忧。一旦涉及艺术品交易,销售方还是要确保信息真实透明,尽量避免夸大、虚构、包装过度等可能引起法律争议的行为。
撤案与不起诉的区别,很多人容易混淆
刚才说的这个当事人,同时收到了两份文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撤销案件决定书。这带来一个问题——很多人会把“撤案”当成“不起诉”,但这两者并不完全一样。
撤案通常发生在侦查阶段,意味着案件在警方调查后认为不构成犯罪或没有犯罪事实存在,因此终止侦查。这是公安机关的权力范围。而“不起诉”则是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作出的决定,通常是认为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
对于当事人来说,这两种结论都意味着案件不会再进入审判程序,但形成原因、适用的法条依据都不同。撤案意味着案件甚至没有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法律风险相对更早终止。从心理和生活重建角度看,这是一种更早的解脱。
我常提醒当事人,收到撤案文书后,要妥善保存所有相关材料,这不仅是自己安心的证明,也可能在后续相关事务中使用,比如解除财产查封、车辆解绑、恢复银行账户等。
案件撤销后,还需要注意哪些隐性风险?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撤案是一次关键的法律转折,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忽视后续影响。在我接触的类似案件中,当事人最容易忽略的是后续的社会影响和职业选择。
首先,虽然撤案意味着法律程序终止,但部分涉案记录在内部系统中一段时间内不会立即消失。这在金融信贷、某些特定职业准入等方面,可能会带来隐性影响。
其次,如果案件涉及行业风险,比如这位当事人的艺术品销售领域,就要警惕再次落入灰色交易或高争议的商业模式中。我的建议是,撤案之后尽量选择合规度高、透明度高的工作环境,减少与高风险行业接触的可能。
最后,要谨慎处理与原案件相关的人员联系。有些当事人在撤案后,仍有警员或其他人员打电话询问近况,这种情况并不一定意味着有新的立案,多数可能是例行跟进。只要保持沟通的必要性、避免涉入新的风险行为,就能稳妥地度过这一阶段。
总结一下:在艺术品销售类的诈骗案件中,价值鉴定的困难,是导致公安撤案的重要原因之一。撤案与不起诉虽同样意味着无罪,但法律程序、发生阶段不同,影响也不一样。案件撤销后,还是要注意生活上的合规选择,避免重蹈覆辙。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