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十八年,我见过很多做生意的朋友,特别是企业主和高管,都可能遇到过一种困境:公司的一项业务,本意是为了发展,结果却不小心踩了法律的红线。人被刑事拘留了,家属慌了神,在我的办公室里,最常问的问题就是:“叶律师,这到底是公司的事,还是他个人的事?”这个问题,听着简单,但在刑事辩护里,它可能就是重罪与轻罪,甚至罪与非罪的一道分水岭。今天,我想和你聊聊,如何为当事人争取“单位犯罪”的认定,这背后需要我们律师做哪些细致的工作。
这事儿,到底是以谁的名义办的?
办案子就像做一道证明题,第一步,就是要明确“主语”是谁。我经常跟我的团队说,拿到案卷后,不要急着去抠法条,先去搞清楚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整个涉案行为,究竟是以谁的名-义在进行?是以公司的名义,还是以某个员工、某个高管个人的名义?这就像一个员工穿着公司的“制服”去办事,办成了,功劳是公司的;可一旦办砸了,甚至触犯了法律,这个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这件“制服”就成了关键证据。
要弄清这一点,唯一的办法就是沉下心来,一页一页地翻阅案卷。我们会仔细审查所有的合同、协议、对外函件,看到底是谁的名字签在上面,盖的是公司的公章还是个人私章。我们还会反复研究当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员的笔录,看他们在整个沟通过程中,是如何自我介绍和定位的。有时候,一个不经意的称呼,比如是“我们公司决定”,还是“我觉得可以这么办”,在法庭上都可能成为重要的论证依据。所以,审查“名义”,是我们构建辩护的第一块砖。
这笔钱,最终流向了哪里?
当然,光看“名义”这件外衣还远远不够。法律是非常务实的,它更关心“利益”的最终归属。很多当事人家属都会很困惑地问:“叶律师,合同都是以公司名义签的,怎么就成了个人犯罪呢?”我通常会反问一句:“那这笔钱,最后去哪儿了?”如果涉案的款项,绕过了公司的对公账户,直接打进了某个人的私人腰包,或者通过各种方式被个人套取私分,那么,即便名义上是公司行为,也很难被认定为单位犯罪。
所以,我们工作的第二步,就是当一个“财务侦探”。这项工作非常繁琐。我们需要和当事人家属一起,把公司几年的账目、银行流水一笔笔梳理清楚。我记得有一次,为了核对一笔几十万的款项去向,我和团队的律师助理,陪着当事人的妻子,在会议室里对着一堆银行回单,从下午一直核对到深夜。我们要清晰地区分,哪些钱是用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比如支付货款、发放工资、缴纳税款;哪些钱,又被用于个人消费或者不明不白地消失了。这个过程很磨人,但至关重要。只有把钱的来龙去脉彻底搞清楚,我们才能在法庭上有底气地说,这些违法所得,确实是归属于公司,而非个人非法占有。
这家公司,成立的初衷是什么?
厘清了“名义”和“利益”,我们通常还要回答检察官一个更根本的问题:这家公司,到底是正经做生意的,还是一个纯粹为了犯罪而存在的“马甲”?这个问题,是决定案件走向的“灵魂拷问”。如果一家公司从成立之初,就是为了实施某个犯罪行为而设立的,那么即便它披着公司的外衣,最终也可能被穿透,直接追究组织者、领导者的个人刑事责任。
反之,如果能证明公司长期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有正常的业务,有固定的员工,依法纳税,只是在某项业务中不慎触犯了法律,这就为单位犯罪的认定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去年我办的一个案子,当事人是一家科技公司的负责人,公司主营业务是软件开发,运营了好几年。后来因为一个项目涉嫌非法经营罪。在辩护中,我们把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工商资料、纳税记录、研发投入、员工社保缴纳记录,甚至包括公司获得的各项专利和荣誉证书,都整理成册,提交给了办案机关。我们想证明的是,这家公司一直在努力地、正规地经营,这次涉案只是其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意外”,而非“本意”。同时,我们还需要审查其他涉案人员的笔录,排除一种情况:即个别员工盗用单位名义,在单位负责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犯罪,并将钱款私分。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
总的来说,区分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就像在案件中画一条精准的界线。这条线画在哪里,需要我们律师像侦探一样,从“名义”、“利益”和“初衷”这三个维度,去案卷的字里行间、财务的流水数据里寻找证据。我知道,当家人身陷囹圄时,这些法律上的条条框框听起来可能很遥远和冰冷。但请相信,每一个细节的挖掘,每一次对证据的较真,都是我们为当事人争取更好结果所付出的努力。这条路虽然艰难,但一步一个脚印地走,总能找到更光明的方向。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