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十八年,我见过太多慌了神的家属。最常听到的问题之一,就是:“叶律师,那边让我们退一笔钱,说是退了就能从轻处理,我们砸锅卖铁也得凑,是不是退了就没事了?”每次听到这话,我都会先让助理给他们倒杯热水,让他们坐下来,慢慢说。因为退赃这件事,远比想象的要复杂,一步走错,可能钱花了,却没起到应有的作用。
一、“退了就好”?小心掉进“登记上缴”的陷阱
很多家属都有一个朴素的想法:既然要求退钱,那就说明钱是问题的关键,退了就能解决问题。但办案子不像解数学题,不是一个简单的加减法。我之前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周先生的家属在调查初期就配合退还了全部被要求的款项,大概几百元。他们当时想得很简单,钱不多,退了换个心安。可案子到了检察院阶段,我翻阅卷宗发现,起诉意见书里认定的违法违纪金额,其实只有两百多元。
那多出来的那部分钱去哪了?家属去问,得到的答复是,这是当事人“自愿上缴”的,属于“登记上缴”。我帮他们去和检察院、法院沟通,得到的答复很一致:这部分钱不属于司法机关处理的范围,他们无权干涉。你看,问题就出在这里。调查机关要求的退款,并不一定完全等同于最终在法律上认定的犯罪所得。它可能是一个混合体,里面包括了三部分:一是真正的犯罪所得(违法款),二是违反纪律所得(违纪款),三就是这种性质不明、因证据不足等原因,被归为“登记上缴”的款项。一旦被“登记上缴”,这笔钱就很难再通过司法程序要回来了。
二、退赃的时机,决定了辩护的空间
了解了“登记上缴”这个概念,你可能会问:那是不是就不能退了?也不是。这里面,时机和策略至关重要。办案子有时候像解九连环,得一环一环来,急不得。在不同的阶段退赃,能争取到的法律情节是完全不同的。
在调查初期,证据还不明确,事实也未查清,这时候急于“一退了之”,虽然能表现出一个积极的态度,但也可能让你陷入被动。就像打牌,你一上来就把手里的王牌打出去了,后面的牌局就很难再有转圜的余地。特别是对于那些性质模糊、金额存疑的款项,过早退还,一旦被认定为“登记上缴”,在后面的庭审辩护中,律师想用这笔钱来为你争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的法定或酌定量刑情节,效力就会大打折扣。
我一般的建议是,如果证据确凿、性质清楚的部分,可以考虑及时退还,以争取从宽处理。而对于那些模棱两可的部分,则必须谨慎。最好的时机,往往是在律师介入后,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检察院或法院阶段)。这时候,所有证据都摆在台面上了,我们可以进行更精准的判断,把钱退得明明白白,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成为法官在量刑时看得见、愿意采纳的有利情节。
三、家属该怎么办?把钱用在“刀刃”上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家属最关心的还是“我到底该怎么办”。面对复杂的局面,最忌讳的就是自乱阵脚。首先要明确一点:退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给当事人争取一个更有利的处理结果。所以,怎么退、退什么性质的钱、能在多大程度上换来从轻处罚,这些都需要通盘考虑。
我的建议是,当面临退赃要求时,家属朋友们先不要急着筹钱,而是应该尽快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律师会结合案情,帮你分析:这笔钱里,哪些是板上钉钉的违法所得,哪些可能只是违纪,哪些又是可以争取辩护空间的。然后,我们会一起制定一个清晰的策略,是先退一部分,还是等到更合适的时机再退,如何通过退赃行为,去争取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认定。
我知道,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拿出一笔钱,尤其是数额不小的钱,非常不容易。正因如此,我们才更要谨慎,用有限的资源,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为家人争取最好的结果。这不仅是对当事人负责,也是对整个家庭负责。请记住,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专业的帮助,能让你在迷雾中找到最清晰的那条路。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