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十八年,我见过太多当事人在看守所里反复念叨一句话:“我为公司卖了这么多年命,怎么就成了贼?”
这句感慨,往往出现在一种特定的案件里,我们内部把它称作“卸磨杀驴”式的职务侵占。简单说,就是当事人作为公司的骨干,在离职或者与股东产生矛盾后,被原来的公司反手以职务侵占为由报案。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怎么一转身就成了别人手里刺向自己的刀?今天,我想结合经手的案子,聊聊这个话题。
一、名为“侵占”,实为“清算”:看清指控背后的真正目的
前几年我办过一个案子,印象很深。当事人张先生和几位朋友合伙开了家科技公司,他是负责实际运营的总经理,没日没夜地干,几年下来公司做得风生水起。但公司大了,人心就散了。其他几位只出钱的股东眼看公司前景大好,就动了心思,想把他排挤出局。
他们选择的方式,就是报案,说张先生职务侵占。理由呢?说他支付给渠道商的回扣、一些必要的客户接待开销,甚至子公司之间的正常资金调拨,股东们“并不知情”,也“不认可”,认定是张先生侵吞了公司财产。他们的目的很直接:要么退出公司,低价转让股份,他们就去撤案;要么,就等着承担刑事责任。这哪里是刑事案件,分明就是一场商业斗争中的“刑事逼宫”。这些所谓的“问题开销”,在公司高歌猛进的时候,是大家默许的润滑剂;到了要你走人的时候,就成了置你于死地的“罪证”。
二、从“口头默许”到“矢口否认”:风险往往藏在不规范的财务流程里
上面提到的那个陷阱,我见过太多人掉进去。尤其是在销售、公关这类需要大量对外应酬的岗位,更是高发地带。去年,一位从北方某城市特地来杭州找我的李总,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他是一家大型企业的总经理,跟大股东曾是关系非常好的兄弟。后来因为经营理念不合,两人闹翻了。
大股东报案,说李总侵占公司财产,证据就是他签批的一些对外支付的款项和用来招待客户的酒水。李总很委屈,他说:“叶律师,这些事哪一件不是他点头我才去办的?有些酒,还是他亲自让我去买的。”这种“口头默许”,在关系好的时候是信任,在关系破裂时就是空口无凭。尤其是在很多成长型企业,财务制度并不完善,大量支出依赖于老板的一句话、一个眼神。这种不规范,恰恰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了最大的隐患。当昔日的信任不复存在,“矢口否认”就成了对方最有利的武器。
三、未雨绸缪,而非亡羊补牢:留下保护自己的“痕迹”
说了这么多,可能你会问,难道就只能任人宰割吗?当然不是。处理这类案件,关键就在于证据。与其事后费尽心力去解释,不如平时就多留个心眼,主动留下保护自己的“痕迹”。这不只是为了应对可能的纠纷,更是职业化的体现。
首先,关键沟通要留痕。现在大家习惯用微信沟通工作,这其实是个好工具。涉及报销、款项支付、大额采购等敏感事项,哪怕老板当面说了,也最好在微信上用文字再确认一遍。比如,“李总,刚才您说的那个客户需要安排接待,预算大概在数万元,我这边先按您说的推进了?”对方一个“好”字,就是你未来的护身符。
其次,特殊支出要备注。对于一些常规流程无法完全覆盖的支出,比如给客户的礼品、临时的公关费用等,一定要在报销单据上做好备注,写清楚事由、对象和时间。不要嫌麻烦,这几行字,在关键时刻能帮你澄清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
最后,养成定期汇报的习惯。即便做不到每一笔开销都事无巨细地请示,也应该形成一个定期汇报的机制。比如每个月、每个季度,将自己经手的这类“灰色”开销,整理成一个简单的账目明细,通过邮件或工作群发给上级和相关股东。这不只是汇报工作,更是在为自己建立一道防火墙。对方已读,却未提出异议,本身就是一种默许的证据。
我知道,当昔日的战友把矛头对准你时,那种感觉五味杂陈。但慌乱解决不了问题,更不要因为对方的威胁而轻易妥协,放弃自己应得的合法权益。保留好证据,理清事实,及时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才是保护自己的最佳途径。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