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着小雨,我刚结束一个会见回到律所,助理跟我说,有家属急着找我,说是检察院让他们的亲人在看守所里签一份认罪认罚具结书,承诺签了可以判三年,不签可能三年半。听到这里,我脑子里立刻跳出一个问题——这种情况下,真的适合马上签吗?
罪名不对,再“从宽”也是错的
有些案子,问题的关键不是刑期长短,而是“定性”对不对。说白了,如果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本身就错了,那即便刑期看似降低了,也可能白白失去更有利的机会。
前年我们团队在外省某市接手了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当事人因在网上卖盗版书被指控侵犯著作权罪。如果按这个罪名,当事人起码要面对三至五年的实刑。但在全面阅卷、分析证据后,我们判断实际更符合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这一改动,看似只是换了个名字,实质就是由重罪变轻罪。最后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当事人拿到了缓刑,罚金也降了下来。
这种改罪名的机会,只有在充分阅卷、比对法条、分析证据后才能把握。倘若一开始就认了错的罪名,等到法院阶段再翻盘的可能性会小很多。
涉案金额有争议,别急着认
刚才说的是罪名问题,另一类常见陷阱,是涉案金额的认定。金额的高低,直接影响量刑档次。
我曾办过一个涉及盗版影视网站的案子,检察院起初认定的涉案金额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但仔细审查证据后,我们发现其中并未扣除服务器、流量等运营成本——而且案卷里本就有这些成本支出的证据。经过逐项核对,我们最终将金额压到十几万的区间,这一下,量刑空间完全不同,当事人成功获得缓刑。
这类情况很普遍。很多当事人甚至不知道,某些支出是可以作为成本扣除的;有的家属以为“证据确凿”就没什么可辩,但事实上,金额的精确认定是刑事辩护的重头戏之一。
认罪认罚,不是只能在检察院签
很多人以为,“认罪认罚”必须在检察院环节完成,否则就享受不到从宽幅度。其实不然。具结书既可以在检察院签,也可以等到法院阶段再签。
我的建议是,如果罪名准确、金额认定合理,且量刑建议确实属于法律上的“从宽”,那在检察院阶段签署,是更省时省力的。但如果存在上述两类核心疑点,就应该先阅卷、分析,再决定签署的时机。
别让情绪左右判断。不要单凭“觉得”刑期重就拒签,也不要因为怕刑期加重就贸然签。最稳妥的方法,是让一位有经验的刑事律师帮忙阅卷,从法律和证据的角度判断是否有优化空间。
说到底,认罪认罚不是走一个“程序”,而是关乎切身自由的重大决定。签与不签,差的可能不只是半年,而是从缓刑到实刑的巨大落差。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