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又一次来到外省某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为了一个职务侵占案的二审卷宗,这已经是我记不清第几次往返于两个城市之间了。车窗外是陌生的街景,我脑子里盘算的,还是案卷里那份至关重要的鉴定意见。很多人,尤其是当事人家属,可能会觉得不解:二审庭审都结束了,律师还跑这么勤快干什么?等着判决不就行了吗?
说实话,要是真有这么简单就好了。办案子不像看电影,精彩部分演完就剧终了。真正的较量,往往发生在那些看不见的环节里。
庭审结束,就只能等判决了吗?
“庭审结束就只能等判决”,这是我听过最多的一个误解。就拿我手头这个职务侵占案来说,一审判了十二年,对当事人和整个家庭来说,这个数字无疑是沉重的。二审开庭时,我当庭对一份核心的鉴定意见提出了异议,理由很简单:它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都站不住脚。我明确告诉法庭,这份证据不能采信,因为它本身就存在硬伤。
庭审结束后,法院并没有立刻准备判决书,而是要求补充证据材料。为什么?因为我的异议把一个难题摆在了法官和检察官面前:要么,把事实彻底查清楚;要么,就只能维持一个经不起推敲的原判。我跟家属说得很坦诚,我不会让当事人糊里糊涂地接受一个有问题的判决。如果非要维持,前提也必须是把证据问题掰扯清楚。这,就是庭审结束后,我们律师还在忙碌的原因。我们不是在等待,而是在推动。
律师的“死磕”,到底在磕什么?
很多家属只关心结果,这完全可以理解。但我想说,二审律师的努力,远不止法庭上那几个小时的辩论。为了这个案子,光是来法院,我就来了不下八次。往返两个城市的路途奔波和堵车,消耗的时间和精力就不说了。更重要的是,我们到底在“磕”什么?
我大概数了一下,从接手二审到现在,写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诉状、开庭申请书、鉴定人出庭申请书、重新鉴定申请书、质证意见、辩护意见、发问提纲、庭后提交的证据材料、补充意见……这些文书,每一份都不是为了应付差事。它们是子弹,得上膛,得打到点上。比如,申请鉴定人出庭,就是要当面戳破鉴定意见的漏洞;一遍遍地提交补充意见,就是不想让任何一个辩护观点被法官忽略。办案子就像解九连环,得一环一环来,急不得,也松懈不得。只要能帮当事人把案件往前推进一步,哪怕最终只是争取到一两年的改变量,我觉得这些“死磕”就都是值得的。
为什么说,二审可能是最后的机会
我经常对当事人家属说一句话,可能有点残酷,但很真实:“在目前的司法环境下,二审基本上就是终局了。”这句话的背后,是我执业十八年看到的太多案例。一旦二审没能把握住机会,后面想通过申诉之类的途径去改变结果,可能性微乎其微。
我的这种判断并非悲观,而是基于现实。个人的力量在庞大的系统面前有时确实显得很渺小。所以,我总是一再强调一审的重要性。如果一审失利,二审的难度会呈几何级数增加。如果二审也未能取得理想结果,那后面的路,真的就很难走了。刑事案件,拼的从来不是运气,而是在每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上,证据有没有被牢牢钉死,事实有没有被清晰地梳理出来。这需要律师付出极大的心血和耐心。虽然过程艰辛,但只要能为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带来哪怕一点希望,所有的努力,都显得格外有意义。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