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几个月前,一个正在办理的案件让我再次感受到,坚持的力量有多重要。那天杭州下着小雨,我刚刚从另一场庭审赶回事务所,一位律师同事打来电话,告诉我他在申请查看庭审录像时被法院拒绝。我听着他的语气,知道他已经准备放弃。但在刑事辩护里,有些东西一旦不争取,机会就会永远错过。
表面似乎无路可走,其实还有突破口
很多人觉得,庭审结束就是一道铁门——能做的事情都已经做完,剩下的只能等判决。但实际上,这只是表象。比如庭审录像,虽然很多工作人员并不清楚律师有权查阅、复制庭审录音录像,但《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文规定了这一权利。
我处理过不少类似场景。即使规定写得清清楚楚,对方仍可能说“需要研究”,或者干脆拖延,看看律师是否会继续施压。在这种情况下,心态就很关键。如果律师自己觉得“算了吧”,那就真的走到尽头了。但在我的经验里,只要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就必须坚持,用规定和事实去争取,即便这意味着多次沟通甚至面对冷淡回应。
这类坚持往往不是一次就有结果,有时要反复磋商,有时要精确引用法条,让对方无法回避。这是办案的第一环——意识到所谓的“不可能”,可能只是表面现象。
真正的难点在于专业与耐心的结合
刚才说到的“研究”拖延,其实是一种试探:他们想看律师是否懂得具体条款,是否能精准对应案件情境。因此,专业能力在此刻格外重要。引用法律条文不是简单背诵,必须结合案情作出有针对性的论述。
我曾在一个案件中,庭审结束后向法官提出会面申请,用意是提交书面意见,依据正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3条。但法官一开始直接拒绝,甚至坦言不了解该条。我没有停止,而是反问:“既然现在知道了,是不是应该听取意见?”之后他挂断电话,但很快又回电说要向领导汇报。这表面上是“研究”,实际上是被明确的法律依据触动了。
最终,这个案件我们争取到针对一项关键证据重新质证的机会,相当于庭审部分重开。这样的结果,来自于专业上的精准和态度上的坚持,如果当事人的辩护人自己都不主动,案件就会原地停滞。
坚持不是盲目的硬碰硬,而是策略性的推进
说了这么多,归根到底,坚持并不是一味冲撞,而是有策略地推进。首先,要确定争取的事项是有法律依据的;其次,要在沟通中保持清晰和礼貌,但同时不让对方感觉到你已经退却。
对当事人家属而言,选择律师也是如此——不仅要看其经验,更要看其在程序性问题上的敏锐度和执行力。因为这些往往是争取结果的关键节点,一旦错过,就难以挽回。
刑事案件中的辩护,注定会遇到各种拒绝与阻力。但我的经验告诉我,哪怕只有一成的希望,只要有明确的法律支持,就不要放弃争取。很多转机就是在“不可能”之后出现的。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