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别吃亏!这四笔“隐藏补偿” 很多人都不知道要

2026/01/06 23:48:02 查看145次 来源:彭佩荣律师

离婚别吃亏!这四笔“隐藏补偿”

很多人都不知道要


前言


  作为一名律师,我经常被问到:“离婚时,除了分房子分存款,我还能要求对方给钱吗?”

  答案是:当然能!而且法律明确规定了四笔不同的钱! 很多人因为不了解这些权利,白白错过了应得的经济保障。今天我就用最直白的语言,结合真实案例,帮你一次搞懂。


第一笔钱:家务补偿金 

 你的家庭付出,法律认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句话说清:如果你在婚姻里承担了大部分带孩子、照顾老人、料理家务的活儿,让另一半能安心在外打拼,那么离婚时,法律支持你为这些“看不见的劳动”要一笔补偿。

 谁能要?

  辞职在家带娃的全职妈妈/爸爸

  长期负责一家老小生活起居的配偶

  支持对方事业牺牲自己发展的“贤内助”

法官怎么判?

  法院会综合考虑三个关键点:

  你付出了多少:全职了多少年?家务活有多繁重?

  你的牺牲带来了什么:你的付出是否明显助力了对方的事业发展?(比如对方因此升职加薪)

  对方的负担能力:对方收入如何?你们当地的生活水平怎样?

  真实案例:

  北京一对夫妻结婚5年,妻子全职照顾家庭。离婚时,法院判决丈夫额外支付5万元家务补偿款。法官明确指出,家务劳动具有独特价值和贡献。

证据准备指南:

  时间证明:能显示你长期居家的记录(如邻居证言、长期网购家庭用品的收货地址)。

  内容证明:家庭采购清单、辅导孩子作业的记录、带老人看病的病历和缴费凭证。

  影响证明:你因照顾家庭而辞职的证明;对方因此获得职业发展的证据(如收入增长证明、职位晋升通知)。


第二笔钱:离婚损害赔偿金 —对方犯错

必须付出代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句话说清:如果离婚是因为对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的,那么作为无过错方,你有权要求他/她赔偿。

什么算“重大过错”?

  法律明确列出了五种情况:

  重婚或与他人长期稳定同居(注意:一夜情等偶尔出轨不一定构成)。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

  有其他重大过错(如隐瞒重大疾病、长期嫖娼等)。

  真实案例:

  上海一位女士因丈夫与他人同居多年而起诉离婚。法院认定男方存在重大过错,判决其支付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证据准备指南(至关重要):

  针对家暴:立即报警获取回执、笔录;及时验伤并保存病历、伤情照片;让对方写下的“悔过书”“保证书”是黄金证据。

  针对出轨/同居:合法的亲密照片、视频、微信聊天记录;租房合同、共同出入小区的监控录像、邻居证言。

  针对精神损害:因对方过错导致你患上抑郁症、焦虑症的病历和心理咨询记录。


第三笔钱:年老、重病帮助金(一)

 因病因残因老的“救命钱”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22条:离婚诉讼中,一方存在年老、残疾、重病等生活困难情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请求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结合另一方财产状况,依法予以支持。

一句话说清:离婚时,如果你因为年老、残疾、患有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独立生活非常困难,而对方又有负担能力,那么你有权请求对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这是基于人道主义的扶助,不问离婚原因是谁的错。

谁能申请?

  身患癌症、尿毒症等重病,需要持续治疗且经济困难的一方。

  年老体弱(通常指接近或已达到退休年龄),无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一方。

  残疾人,劳动能力受限,难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一方。

真实案例:

  江苏一位女士在离婚时身患癌症,无收入且需巨额治疗费。法院综合考虑后,判决经济条件优越的前夫一次性支付15万元作为经济帮助。

 证据准备指南:

  困难状况证明: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证明、残疾证、低保证明、收入断绝证明。

  对方能力证明:对方的工资流水、房产信息、车辆信息等(可申请法院协助调查)。


第四笔钱:生活困难帮助金(二)

 无房可居者的“安家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90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句话说清:离婚后,如果你没有住处(比如房子是对方婚前财产,或离婚后分得的财产不足以解决住房),生活陷入困境,而对方有能力帮助,你也可以请求住房方面的经济帮助。这笔钱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允许你暂时居住的判决。

谁能申请?

  离婚后名下无房且无力自行解决住房的一方。

  分得的财产(如少量存款)无法支付当地租房或 购房基本费用的。

真实案例:

  北京一对夫妻离婚后,女方名下无房,收入微薄。法院判决男方(拥有住房)每月支付2000元住房帮助费,期限为2年,以帮助女方过渡。

证据准备指南:

  住房困难证明:个人及亲属名下无房产的查询记录(可申请法院查询);当地房屋租赁市场的价格证明,以显示自己无力负担。

  对方能力证明:同上,重点证明对方拥有住房或较强的经济实力。


  律师提醒


  这四笔钱性质不同,互不排斥,可以同时主张。

  损害赔偿金必须在离婚时一并提出,否则离婚后再单独起诉可能会不被支持或受限。

  离婚不仅是结束一段关系,更是依法清算彼此的权利义务。了解这些法律武器,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给过去的付出一个公平的交待,给未来的生活一份坚实的起点。勇敢、理性主张你的合法权利,这是对自己最大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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