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告诉你:逮捕后为什么很难取保

2026/01/09 19:15:03 查看30次 来源:叶斌律师

“你们应该知道逮捕之后是不能取保的吧?”今天在公安机关,一位办案人员略带反问地对我说。他可能觉得我的问题有些多余。我当然知道。事实上,在决定来这一趟之前,我就已经预料到了这个结果。有些事,明知希望不大也要去做,这就是律师工作的一部分。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前几天会见一位被批捕的当事人,他告诉我,当时办案人员说“可以让律师来找我谈,可以取保”。凭经验判断,这种口头表示很多时候只是程序性的随口一说。我向当事人解释,逮捕后再取保,难度非常大。道理很简单,如果之后要放人,何必多此一举先逮捕呢?但当事人和家属很坚持,哪怕只有一丝可能,也想问问清楚。 作为律师,我能理解他们的心情。这份坚持背后,是对自由的渴望,也是对律师的托付。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们也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去核实。不去,当事人心里永远会存个疑影;去了,即便结果如所料,至少我们尽责了。今天这趟,就是为了堵住那“万一”的可能,也给家属一个确切的交代。办案人员否认了之前的说法,明确答复不予取保,这个结果我们坦然接受。但这个过程,是律师对当事人负责必须走的一步。 为什么“捕了”就难“保”?法律与现实的双重门槛 那么,为什么逮捕后取保候审会如此困难?这要从逮捕的法律条件说起。法律规定,批准逮捕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三是有社会危险性,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 这个“社会危险性”是核心关键。它包括了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可能干扰证据、可能打击报复等等。换句话说,检察院在批准逮捕时,已经认定这个人放在外面“不安全”。一旦盖上了这个“有社会危险性”的章,想再反过来证明他“没危险”,难度可想而知。办案机关已经拿到了检察院“继续羁押”的背书,再要主动变更为取保,需要充分的理由和勇气,程序上的阻力也很大。 此外,从责任角度看,逮捕是经过严格审批的强制措施,如果之后轻易变更,办案人员也可能面临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压力。虽然法律也规定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但在案件事实、证据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情况下,启动这个程序并获得支持的概率确实很低。 理解差异:“同样”的案件为何结果不同? 经常有家属拿着别的案例来问我:“叶律师,你看这个案子,罪名一样,金额还没我们高,人家怎么就取保了(或者判缓了),我们就不行?”言语间满是不解,甚至觉得不公。 遇到这种情况,我通常会反问一句:“您了解的那个案子,具体情节真的完全一样吗?”对方往往一愣,说只知道罪名和大概金额。问题就出在这里。在我们律师眼里,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刑事案件更是如此。所谓“同样案件”,必须是犯罪事实、罪名、量刑情节、社会危害性、当事人的人身危险性(比如有无前科、是否自首、是否赔偿谅解)都基本一致。只要其中任何一个环节不同,案件的性质和处理的走向就可能天差地别。 举个例子,同样是轻伤害案件,都致人轻伤二级。一个当事人是初犯,案发后积极赔偿、取得谅解,认罪悔罪;另一个当事人则有多次寻衅滋事的前科劣迹。你觉得,司法机关会对他们的人身危险性作出一样的判断吗?处理结果自然不同。前者争取缓刑的可能性很大,后者可能就很难。 再者,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和内部把握尺度也存在差异。比如同样类型的案件,在A地和B地,由于当地社会治安状况、类案处理惯例不同,处理结果也可能有区别。这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不公”,而是司法在统一法律之下,结合具体社情作出的综合裁量。 所以,面对家属的疑问,律师需要耐心、清晰地解释这些差异。这不是在示弱,而是在建立更专业的信任。一旦律师自己都显得含糊其辞、理亏气短,家属的信任基石就可能动摇。我的经验是,把法律和事实掰开揉碎讲明白,大多数家属是能听进去、能理解的。虽然现实有时让人无奈,但专业的分析和坦诚的沟通,本身就是一种力量。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