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家属来咨询时,都有一个误解,觉得只有刑讯逼供、动手打人才算违法取证。其实,在司法实践中,有一种更为常见却容易被忽视的“软暴力”,同样能导致关键证据被排除,那就是“疲劳审讯”。去年,我们团队处理的一起案件中,它就成为了辩护的关键突破口。
“疲劳审讯”的现实样貌:不止是身体上的疲惫
我见过不少案卷,讯问笔录上的时间记录看起来“严丝合缝”:上午9点到10点,休息10分钟;10点10分到11点20分,休息5分钟;然后紧接着从11点25分一直问到下午5点。乍一看,似乎给了当事人休息时间,符合规定。但一位当事人曾这样对我描述他的感受:“律师,那所谓的休息五分钟、十分钟,就是让我看笔录、签字。字还没签完,下一轮问话又开始了。我脑子一直是懵的,他们问什么,我迷迷糊糊就应了什么。”
这种感觉,就是典型的由“车轮战”式连续讯问引发的精神强制。法律规定,审讯必须保证被讯问人必要的饮食和休息时间。这种以看笔录、签字为名,行连续审讯之实的做法,本质上是通过剥夺正常休息,削弱当事人的认知和意志,使其作出非自愿的供述。很多当事人事后回忆,在那样的状态下,只想着快点结束,根本无暇仔细思考自己说的话是否准确、属实。
程序违法的认定:关键在于“间隔时间”
那么,法律上如何认定这种“疲劳审讯”呢?刚才提到的案子就很有代表性。当事人张先生因涉嫌诈骗被调查,他对自己的三份关键口供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理由就是遭受了疲劳审讯。法院审查时,没有只听一面之词,而是仔细核对了全部讯问、询问笔录的制作时间。
结果发现,这几份笔录之间的间隔时间极短,完全无法保证张先生获得了必要的、能够恢复精神和体力的休息。法院认为,侦查机关对此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因此认定取证程序不合法,依法排除了这几份对张先生极为不利的口供。这个判决清晰传达了一个信号:判断是否构成疲劳审讯,客观、连续的笔录时间记录是重要的审查依据。不是只要没动手,程序就没问题。
实践指引:别轻易在“疲劳”状态下签字
说回我们开头的问题,间隔多久才算合法?法律没有给出一个机械的“几小时”标准,因为它要综合考量讯问持续时间、休息是否实质有效、当事人当时的身体状况等。但核心是,休息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能让当事人从持续的讯问压力中暂时解脱,恢复基本的判断力。
对于当事人和家属,了解这一点至关重要。第一,如果你或家人身处类似情境,感到审讯已使身心疲惫不堪,思维模糊,要意识到这可能是非法的。第二,在律师介入后,一定要详细告知律师每次审讯的起止时间、有无休息、当时的状态,这些细节是律师审查证据合法性、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基石。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在那种极度疲惫、意识不清的状态下,对笔录内容有疑虑时,要敢于提出“我需要时间清醒一下再看”,谨慎签字。一份在非自愿、不清醒状态下作出的笔录,后续想要推翻,难度要大得多。
刑事辩护,很多时候就像在复杂的程序迷宫中寻找那条被忽视的出口。证据的合法性,就是这迷宫的基石。击破一块不合法的基石,整个指控大厦就可能动摇。对抗“疲劳审讯”,不仅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也是在捍卫每一个案件得以公正审理的程序底线。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