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门口的“热心交流”
很多时候,案件的故事并不是从法庭开始,而是在看守所门口发生的。几个月前,我在会见完当事人走出看守所时,看到门口聚集了几位共同案件的家属,正聊得火热——谁今天会见了,谁说了什么,甚至还拉了微信群,每天交流案情。表面上,这似乎是互相鼓励、共渡难关,但在刑事辩护的视角里,这种“热心交流”其实暗藏风险。
在办案机关看来,家属间的高频沟通很容易被解读为互通信息甚至串供。一旦讯问中发现几位当事人口径高度一致,并刻意隐去同一个细节,就可能被认定为对侦查的对抗行为。本来可以争取取保候审或轻判的,当事人可能因此失去机会,甚至面临更重的刑罚。法律的逻辑是冷静的,过度的情绪化团结,有时会产生反效果。
说到这里,很多人会问:“那什么算是危险的交流?”其实,只要涉及案情具体细节、供述重点、对事实的统一说法,都属于高风险范畴。而这些内容,恰恰在微信群或面对面聊天中最容易被交换。表面是帮忙,内里却可能是为案件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团结一致”背后的动机
刚才提到的风险,并不只是技术性问题,还有人性层面的复杂性。共同犯罪案件里,往往存在主犯和从犯的区别——这是量刑时极为关键的因素。在我的办案经验中,曾遇到主犯家属积极联系其他人的家属,表面是打气、团结,其实是在推动大家统一口径,甚至建议找同一家律所的律师。听起来是“大家一起想办法”,但实际效果可能是让其他人承担更多罪责,从而减轻主犯的刑罚。
我记得上个月一个案件中,某公司老板和多名员工因涉嫌犯罪被拘。老板的妻子怀孕而提前保释,她出来后立即联系了在押员工的家属,说“不认罪才是对大家好的”,强调无罪辩护要团结。结果呢?那些早认罪的员工反而获得了从轻处理,晚认罪的则成了主要承担者。在法庭上,没有真正意义的“兄弟义气”,只有利害关系的平衡。这一点,很多家属是在判决书下来的那天才意识到的。
所以,当有人提出“我们一起不认罪”“抱团对抗”时,不妨冷静想一想:他是在保护你,还是在保护他自己?这在法庭上是两回事。
真正该关注的,是自家的利益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最重要的是保护自己的利益。案件发生后,当事人会被分别关押、分别讯问,讯问笔录也会单独制作。即使是亲密的伙伴,在这种环境下也无法互相保护,更可能因为对方的自保策略而让自己陷入被动。
在这种情况下,家属首要任务应该是尽快找到一个只为自己家人着想的专业律师,明确辩护方向,保持信息的封闭性和针对性。不要为了所谓的“团结”而去打探他人的案情,更不要参与统一口径的讨论,那是一条看似有情义、实则充满法律风险的路。
在我看来,明哲保身并不是冷漠,而是对当事人最大的负责。保护好自己,也是在给亲人争取最大的法律转机。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