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偷越国边境罪的风险警示

2026/01/10 21:31:37 查看33次 来源:叶斌律师

上周去外省某市的看守所会见完一位当事人,开车回杭州的路上,天色已经暗了。握着方向盘,我脑子里还在想刚才那个案子——又是一起和偷越国边境相关的。这类案子,最近碰到的频率,确实比往年高了不少。

“热心帮忙”可能让性质彻底改变

很多当事人最初的想法都很简单,觉得就是帮朋友个忙,或者自己图个方便。比如,联系一辆车,弄一张假的行程单,或者提供个所谓的“便捷通道”。这位张先生的情况就类似,他觉得自己只是给几位朋友牵了个线,找了一个熟悉的司机,收了一点辛苦费。直到被采取强制措施,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远不止“带个路”那么简单。从法律角度看,一旦行为被认定为不仅仅是自己“偷越”,而是为他人提供了帮助、联络、运送甚至组织策划,罪名的性质就可能发生根本性变化。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偷越”与“组织偷越”的刑期差异有多大?

这恐怕是家属和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实践中,如果最终被认定为偷越国边境罪,情节不是特别严重的,确实存在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适用缓刑的可能性,极少数情节显著轻微的案件,也有争取不起诉的空间。我经手过的不少个案,最终也取得了相对不错的结果。但是,一旦行为被界定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量刑的起点就完全不同了。这个罪名的基准刑期是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由于罪行性质被认为是扰乱了国边境管理秩序,通常被视为社会危害性较大,主犯想要争取缓刑的难度非常高。如果组织的次数多、人数达到一定规模,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刑期还可能升格到七年以上。那位张先生面临的就是后一种评估,他从一个自认为的“热心人”,变成了侦查机关眼中的“组织者”,处境一下子就严峻了起来。

给普通人的几点实在建议

说了这么多,其实核心就一点:对国边境管理秩序要保持敬畏。首先,无论是去澳门还是其他边境地区,务必通过正规的、官方的渠道办理手续出行,不要相信任何所谓的“捷径”。其次,控制出于非必要目的的频繁往返次数,尤其是通过某些特定口岸时,过于频繁的记录本身就可能引起注意。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不要出于人情或者一点小利,去为他人提供类似的“帮助”,比如帮忙联系车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这个忙,从法律风险上看,代价可能远超你的想象。很多当事人事后都追悔莫及,对我说:“叶律师,早知道是这样,给我多少钱我也不会碰。”

法律条文是冰冷的,但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活生生的人生。守住规则的底线,往往是保护自己最有效的方式。面对复杂情况感到不确定时,先停一步,咨询专业人士,远比事后补救要轻松得多。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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