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前年在西湖区办过一个职务侵占案,当事人问我:“叶律师,如果钱的去向查不清,这案子是不是就没法定罪?”我当时笑了笑,让他先坐下喝口水。很多朋友都有这个疑问,其实,这里面的门道比想象中复杂。
查不清财务流向≠无法定罪
在一些案件里,比如职务侵占或诈骗,如果资金流向能完全查清,那对侦查、起诉和辩护都是好事。但钱的去向查不清,并不一定意味着案件就没法定罪。关键要看证据能否证明“占有事实”——也就是钱确实被某人控制和使用。
我办过的一个案子,当事人承认收了数十万元好处费,但辩称自己没有花掉,钱只是暂时放在手里。结果检方出示了多份证据,包括银行转账记录和证人证言,证明这笔钱离开原有账户并进入到他个人控制范围内。虽然具体花销不清楚,但占有事实已经成立,量刑基础就在那里。
这就像办案时解谜,有的环节是关键线索(比如钱款占有事实),有的只是补充情节(比如袋子颜色),不能混为一谈。
哪些细节会影响定罪和量刑
刚才提到的袋子颜色问题,多数情况下是无关紧要的细节。法院最看重的是支撑犯罪构成的核心事实。当事人的记忆可能会出现偏差,这很正常,尤其是涉案时间跨度大时。但有些细节却很关键,比如金额、时间节点,这些直接关系到罪名认定和刑期长短。
我遇到过争议金额的案件,一方说是五捆现金,另一方说是十捆,这不是简单的数字差异,而是直接决定案件是否达到“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标准。数额不够,罪名可能就要变,刑期也会相应下降。
所以,辩护时我们会反复查证这些细节,有时甚至因为一笔不小的金额有争议而改变整个案件的走向。
实务中的辩护思路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查不查得清钱的去向,要分情况看。能查清当然更好,查不清,就要抓住那些能够独立证明犯罪成立的事实,比如占有行为、交易记录的关键环节。
在辩护中,我会把证据分成“核心犯罪事实”和“非核心但重要的细节”,前者未被推翻,案件走向就基本确定;后者如果有利于当事人,就争取最大限度地利用它影响定罪和量刑。这样结构清晰、重点突出,往往比盲目抓住所有争议点效果好得多。
对当事人来说,理解这一点很重要。当证据链不完整时,不是所有的断点都能救你,但关键环节的漏洞,往往能成为辩护的突破口。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