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烟草非法经营,政策收紧下如何应对?

2026/01/11 21:12:23 查看37次 来源:叶斌律师

上周接了个咨询电话,当事人的声音隔着听筒都能听出焦虑。他在外省某市经营点小生意,因为销售了几万元的香烟,被办案单位调查了。人已经取保出来,退清了款项,但他还是寝食难安,反复问:“叶律师,钱都退了,这事儿是不是就快结束了?后面到底会怎么处理?”

说实话,我理解他的担心。这种涉案金额不大、人员到案、款项退还的情况,在涉烟草的非法经营案里不算少见。很多当事人会觉得,我都配合到这个地步了,是不是就能“大事化小”了?这个想法很自然,但事情往往比想象的要复杂一点。

“退赃取保”之后,常规路径是什么?

像上面这位朋友的情况,数额刚达到立案追诉的门槛,人出来了,钱也退了,从辩护角度看,这无疑是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在过去的许多办案经验里,这通常意味着案件有了“软着陆”的可能。下一步的核心,往往是与检察机关进行审前沟通,核心目标就是争取“不起诉”。

为什么是“不起诉”?因为对于这种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如果当事人认罪认罚、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检察官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依法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的。一旦成功,案件在检察院阶段就终结了,当事人不会被送上法庭,不会留下犯罪记录。之后,案件材料可能会移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当事人需要接受行政处罚,比如罚款。这个结果,对当事人的人生影响要小得多。以前在杭州的一些区,类似条件的案件,通过专业、充分的沟通,争取到不起诉是有先例可循的。这就像医生看病,病灶发现得早,处理得当,可能就不需要动大手术。

不起诉的“窗口”,正在发生变化

说到这里,可能有些朋友会觉得看到了希望。但这里我必须泼一点“冷水”,这也是近期我们团队在办理同类案件时感受最深的一点:外部政策环境的风向,正在直接影响个案的处理尺度。

去年年底,国家层面发布了一份关于严厉打击烟草类违法犯罪的文件。这份文件就像一个明确的信号,意味着未来几年,包括非法经营烟草在内的案件,将会成为执法和司法环节重点关注、从严把握的领域。风向一变,水手的舵就得跟着调整。反映到具体案件上,就是原本可能“可诉可不诉”的案件,现在检察机关作出起诉决定的可能性会增大。他们面临的工作要求和考核压力也在变化。我最近在沟通一些案件时就能感觉到,检察官的态度会比以往更审慎,以前可以作为不起诉理由的“情节轻微”,现在可能需要更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来支撑。这就好像以前一条小河可以轻松蹚过,现在水涨了,就得认真找桥或者准备船只了。

面对新常态,辩护的“靶心”如何调整?

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无路可走了呢?当然不是。政策收紧是普遍性的背景,但具体到每一个活生生的个案,仍然有空间去争取最优的结果。当不起诉的难度增加时,辩护的策略就要相应地进行精细化调整。

目标可以分层设定。首要目标依然是不起诉,这就需要比以往更早地介入,更扎实地梳理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证据,比如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是否有被误导的情形、退赃退赔的主动性、一贯表现等等,形成更有说服力的法律意见,与检察官进行有效沟通。如果综合评估后,认为起诉难以避免,那么辩护的“靶心”就要明确地指向“适用缓刑”。对于这种数额不高、退赃、取保候审期间表现良好的案件,争取缓刑在法律上是完全具备条件的。我们需要向法庭充分说明,当事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尽管有少数地区在政策下可能倾向于判处实刑,但这正是需要通过专业辩护去沟通、去争取的环节。核心在于,要让司法人员看到,惩罚的目的已经通过之前的羁押、经济退赔得到了实现,非监督刑足以达到教育矫正的效果。

总而言之,烟草类非法经营案件的处理,正在经历一个周期性的收紧阶段。当事人和家属不必过分恐慌,但必须放弃“退钱了事”的简单想法。关键在于,要正视这种变化,并依托专业的法律帮助,将案件的基础条件(取保、退赃)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辩护优势,在不同的诉讼阶段,朝着最有利于当事人的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地去沟通、去争取。道路或许比之前曲折一些,但终点依然有光。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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