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接待了一位心急如焚的家属,她的儿子因为帮朋友“周转”医保卡里的钱被刑事拘留了。在接待室,这位母亲反复说着:“叶律师,我们就是想着卡里剩几千元不用浪费,真不知道帮忙买点药转手能犯法啊。”看着她攥着缴费单颤抖的手,我想起这类案子在杭州各个区县法院几乎每周都会出现。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医保账户里躺着的那几千元,可能正成为刑事犯罪的起点。
误区一:“刷自己的医保卡”也可能构成诈骗
去年滨江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当事人张女士用自己医保卡在定点药店刷出价值数千元的慢性病药品,转手以不到七折的价格卖给“回收人”。庭审时她坚持认为:“我自己的医保余额,想怎么处理是我的自由。”
但问题核心在于医保基金的性质。当参保人虚构医疗需求套取药品,本质是骗取本应服务于真实医疗需求的公共资金。这就像把单位发给你的交通补贴换成汽油转卖——钱虽在你账户里,用途却被法律严格限定。
实践中,只要查实以下三点就会立案:
1. 持卡人无真实用药需求
2. 药品脱离正常使用流向
3. 交易中存在资金回流
西湖区某案中,当事人王某仅因三次套药获利几千元,最终被认定诈骗罪。当检察官出示他每次开药后立即转账的记录时,辩护空间就变得极其有限。
误区二:“帮人转卖药品”可能构成销赃犯罪
更隐蔽的风险藏在后续流转环节。记得有位李总经朋友介绍,开始帮病友群代购“低价医保药”。他觉得自己既帮人省了钱,每单赚百来元差价也合情合理。直到警察找上门,他才发现上游供药者早已因诈骗罪被捕。
刑法第312条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关键在于是否“明知”药品来源非法。实务中司法机关会综合审查:
• 药品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如市价千元的药只卖八百)
• 交易方式是否异常(如现金交易、无正规票据)
• 卖方是否回避药品来源询问
去年我们办理的某案中,当事人因持续在病友群转卖“低价特药”,尽管辩称不知情,但聊天记录里多次出现“医院内部渠道”等暗示性表述,最终被认定构成共同犯罪。
误入歧途后的补救路径
如果当事人已参与过此类行为,当前最紧要的是:
1. 立即停止任何药品套现或转售行为
2. 保留所有交易记录和沟通证据
3. 在律师协助下评估涉案金额和法律风险
某案当事人陈先生发现事态严重后,主动带着银行流水和聊天记录来律所。我们通过核算实际获利仅数千元,结合及时退赔等情节,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到相对不起诉决定。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当公安机关开始调查时,任何“串供”“销毁记录”的行为都可能加重法律后果。去年余杭某案当事人因删除微信记录,导致原本可能适用缓刑的情节被升格处理。
送那位母亲离开时,杭州正下着冬雨。她回头问我:“叶律师,要是早点知道这些就好了,对吗?”玻璃门映出她通红的眼眶。这类案件最让人揪心的地方在于,很多当事人最初确实带着互助的善意,却因不懂法而滑向犯罪深渊。法律不会因无知而网开一面,但专业辩护能在既定事实中寻找出路——这十八年来,我们始终在职责范围内,帮助当事人寻找那道法律与人性的平衡点。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