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接待了一位从外省赶来的创业者,他带着厚厚一叠材料坐在我办公室,手指无意识地敲着桌面。这位朋友经营的营销公司刚经历了一场刑事风暴——团队因推广餐饮优惠卡被指控合同诈骗,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类似的案件我处理过不少,当引流营销遇上刑事指控,往往卡在三个关键环节上。
商业模式≠诈骗模式
记得去年滨江有家科技公司也遇到类似情况。他们帮餐饮店设计39元套餐卡,约定顾客需三人同行才能使用。这本质上和商场"满减活动"没有区别,但某地办案机关却认为"规则设限就是欺诈"。其实刑法中的诈骗罪核心在于"非法占有目的",而这类合作通常具备两个特征:一是合同明确约定"无效果不收费",二是商家清楚知晓活动规则。就像我常和团队说的,不能把商业风险等同于刑事犯罪。
有个细节值得注意:很多当事人会困惑"为什么后期没继续服务就成了诈骗"。其实在杭州中院某起类似案件中,法官特别指出——"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市场变化终止合作,属于民事违约范畴"。当商家因客流饱和主动终止合作时,营销方停止服务恰恰证明其不存在诈骗故意。
认罪认罚背后的现实困境
看到材料里提到外省同行签署认罪认罚书时,我心头一紧。这让我想起前年办理的某电商引流案,当事人在看守所里红着眼说:"叶律师,我知道自己没骗人,但实在耗不起了。"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获得缓刑与坚持无罪可能实刑的对比,往往让当事人陷入两难。这种压力我完全理解,但必须提醒:每个案件证据基础不同,他案判决不能直接套用。
有个关键突破口常被忽略——业绩承诺是否具备实现可能性。材料中提到你们有十余年行业经验,且美业转型案例成功。这就像下棋,要证明当时移动"车"这步棋是经过计算的合理落子,而非信口开河的欺骗。去年我们团队在西湖区法院提交的某案辩护词里,就用三个月时间梳理出二十余份成功案例数据,最终瓦解了控方"不可能实现"的指控。
取保候审到审查起诉的临门一脚
明天你要去检察院了,这让我想起很多当事人此刻最焦虑的问题:会不会当场收监?根据材料里"事实不清未批捕"的记载,结合取保候审期间的表现,突然被羁押的概率确实很低。但要注意三个细节:一是随身携带取保候审文书复印件;二是对案件事实的陈述需与律师确认;三是遇到"签认罪书换缓刑"的劝导时,务必要求联系辩护律师。
特别要提醒的是,外省判决在证据采信上可能存在瑕疵。去年我们处理某物流公司案件时,发现所谓"同类判例"的关键证据竟没经过质证。此刻最需要的是立即启动"证据比对":把你们的合同条款、服务记录与对方指控的"诈骗模式"逐项对照,这往往是破局的关键。
说到底,刑事辩护就像在迷雾中找路标。当商业创新遇上传统办案思维,更需要用法律语言把商业模式讲透。此刻你或许觉得前路模糊,但记得去年有家被指控诈骗的科技公司,我们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了137页的商业模式说明,最终换来不起诉决定书。路虽长,行则将至。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