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诈骗罪中电子证据排除的实战经验

2026/01/16 15:45:02 查看54次 来源:叶斌律师

每次开庭,看到公诉人拿出一沓厚厚的微信聊天记录打印件,或者当庭展示手机里的转账截图时,我心里都会先过一遍审查程序。这些电子证据,如今是诈骗类案件里几乎绕不开的核心。但很多人不知道,这些看似铁证如山的记录,如果收集过程出了问题,完全有可能在法庭上被“请出去”。

程序漏洞,是电子证据的阿喀琉斯之踵

我想分享一个在外省某基层法院审理的案子。公诉方指控当事人涉嫌诈骗,提交的核心证据就是大量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截图。庭审时,当事人和我们的辩护团队当庭指出,这些电子数据的提取过程不合法,存在被篡改和失真的可能。

问题出在哪?法庭调查发现,侦查人员在提取这些聊天记录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也没有对存储这些数据的原始手机进行完整性校验。简单说,就是取证过程不规范,无法保证你看到的打印件和手机里的原始记录是完全一致的。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将这些核心电子证据依法排除。这个决定,直接动摇了指控的根基。

说实话,很多家属甚至一些同行,都容易只看证据内容,而忽视产生这些内容的“生产过程”。但恰恰是取证程序这个环节,常常藏着决定案件走向的胜负手。

魔鬼藏在细节里:什么是合法的取证?

既然程序这么重要,那合法的取证到底该怎么做?这就像做一道精密的科学实验,每一步都得留下记录。

首先,必须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从找到那部手机或电脑开始,到最后数据被固定,整个过程不能有中断。这是为了证明证据来源的同一性,防止中途被调包或修改。

其次,对于像微信聊天记录这类存储在手机里的数据,有一个关键动作叫“哈希值校验”。你可以把它理解成给数据生成一个独一无二的“身份证指纹”。在提取前,算一次哈希值;提取固定后,再算一次。如果两次的“指纹”完全一致,就证明数据在提取过程中没被改动过。如果侦查机关没做这一步,或者记录不完整,那我们就可以有理有据地提出质疑:你如何保证这份证据是原始、完整的?

我见过太多案卷,扣押清单写得很简单,提取过程一笔带过。而这些被忽视的细节,往往是我们辩护时重点审查的突破口。

排除电子证据,等于瓦解整个证据链

在诈骗、网络犯罪这类案件中,电子证据经常是串联起整个事实的骨架。一旦这个骨架被抽掉,整个指控大厦就可能摇摇欲坠。

我曾经办过一个网络诈骗案,当事人被指控的金额不小。案卷里,有当事人的供述,有被害人的陈述,但最关键的、用来印证诈骗故意和具体行为的,正是那些被提取的聊天记录和后台数据。我们在审查时发现,电子数据的提取笔录存在重大瑕疵,见证人身份不符合规定,提取工具也没有相关说明。

我们就此向法庭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经过激烈的庭审交锋,法庭最终认定该电子证据取证程序违法,予以排除。这份核心证据被排除后,其他证据变得零散而无法相互印证,指控的逻辑链条出现了断裂。这个案件的结果也因此朝着对我们有利的方向发展。

所以,当家属拿到一份《起诉书》,看到里面罗列着密密麻麻的微信聊天、银行流水时,先别慌。这些证据是不是“铁证”,还得经过合法性这第一道关的检验。而律师工作的价值之一,就是当好这个程序的“审查官”,确保定罪的每一步都经得起法律和程序的推敲。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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