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叶斌:内幕交易违法所得如何计算与认定

2026/01/16 15:46:40 查看39次 来源:叶斌律师

说到内幕交易案件,很多当事人和家属的第一个疑问往往是——违法所得到底怎么算?我在杭州接触过不少类似案件,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定罪,还会直接影响到量刑,甚至是罚金的数额。今天我就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把不同情形下的计算方法和容易忽略的细节聊一聊。

不同情形下的违法所得认定

在多数案件中,基础成本——比如交易费用和税费——是可以扣除的。这一点很少有人争议,毕竟这些是实际发生的必要支出。可是一旦进入复杂情形,计算方法就容易出现分歧。

比如泄露内幕信息但不参与交易的情况。我见过董事会成员把信息告诉熟人,熟人利用敏感期进行交易获利,而泄露的人并没有收取分成或任何好处。这时,泄露人的违法所得数额,通常会按实际交易者获利来认定,但他本人并不多算额外利益。

另一种是信息公开后立即卖出股票或期货,这时违法所得往往按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再减去必要费用来计算。这类情况比较直观。

基准日选择的争议

最容易出现分歧的是信息公开后至案件查处前,交易还没卖出的情况。判定违法所得需要选定一个基准日,用该日收盘价减去买入价,再减去必要费用。问题在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这个基准日究竟是哪天。

在外省某市的一起案件中,检方选用了案发日,而我倾向于选用对当事人更有利的日期,比如恢复上市日或其他特定节点,因为这能减少认定的违法所得数额。这并非钻空子,而是合法的辩护策略。

说实话,第一次办到这种争议案件时,我也有些犹豫,因为不同地区同类案件中基准日的选择差别很大。这就要求律师能够在辩护中充分论证选择合理且有利的基准日的理由。

信息影响消退与特殊案例

还有一种情况值得注意:信息公开后并未立刻卖出,而是很久以后才卖出。按照通常算法,依然用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再减去必要费用来认定。但从专业角度看,这不一定合理。

内幕信息对价格的作用是渐趋减少的,当所有市场参与者都已消化这条信息时,它对价格的影响基本消失。这是辩护中提出合理质疑的重要切入点,尤其是在被告人长时间持有股票再卖出的情况下。

类似地,利空型内幕信息案的违法所得计算,本质上是减少损失的额——确定一个基准日,累计卖出价减去该日收盘价,再减掉必要费用,得到的差额就是减少的损失。这个逻辑在法理上站得住脚,但在计算细节上也有值得推敲的地方。

辩护的关键思路

从刑事辩护角度看,关键不只是知道怎么算,而是要能根据案情选取合理的计算节点,尤其是基准日的选择。每一个数字背后都有法律意义,它不仅影响违法所得的多少,更影响整个案件的走向。

遇到内幕交易的案件,当事人和家属要意识到,这并不是一个“固定公式套用”的事情。不同情形、不同地区,认定方法可能截然不同。律师的任务,就是找到有利于当事人的解释路径,并用事实和法律站稳脚跟。

归根结底,违法所得的认定,不只是数学问题,它也是法律策略问题。一旦进入辩护程序,我们就需要把这两者结合好,才能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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