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斌律师谈:检察院阶段的“三不要原则”

2026/01/17 10:40:26 查看25次 来源:叶斌律师

办刑事案件,时间感很重要。尤其是案子到了检察院,那种“倒计时”的压迫感,家属有,我们律师也有。这个阶段通常就一个月左右,时间紧,任务重。越是这样,越要稳住。慌中出错,甚至帮了倒忙的案例,我见过不少。今天,我就结合这些年办过的案子,聊聊检察院阶段至关重要的“三不要原则”。

第一,不要搞错时间节点

慌慌张张,是当事人和家属常犯的一个错误。我经常接到电话,那头语气焦急:“叶律师,我们案子到检察院都一个多月了,得赶紧去阅卷!”我们团队一听也紧张,立刻联系检察院,结果一问,人刚刚被批准逮捕,案卷根本还没移过来。

问题出在哪?很多人误以为,人一被逮捕,案子就到检察院了。其实不是。逮捕之后,案子绝大多数时候依然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因为逮捕后,公安通常还有数月的时间进行更深入的侦查。只有等他们侦查终结,正式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阶段的计时器才真正开始跳动。

搞错这个起点,就会白白焦虑,也可能错过在公安阶段最后的关键工作。所以,搞清楚你的案子究竟在哪个“站台”,是第一步。

第二,不要和同案犯“交流案情”

知道了案子在哪儿,下一步就是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到了检察院,律师终于可以阅卷了。卷宗里的证据材料,比你在外面听到的任何“小道消息”都全面、都准确。这个时候,最忌讳的就是耐不住寂寞,私下找同案犯或者他们的家属去打探、沟通。

你可能觉得,大家以前是朋友,是同事,现在是“难兄难弟”,肯定会互相照应。但说实话,到了这个地步,每个人最先考虑的都是自己和自己家人的利益。这不是危言耸听。

我们团队今年就碰到一个真实的教训。一位家属总想找同案犯的家属聊聊,套点情况,结果自己掌握的信息反而被对方摸得一清二楚。第二天,对方就拿着这些信息去举报,试图立功。关系瞬间崩塌,案情变得复杂。所以,在律师阅卷并给你分析之前,请务必“耐得住寂寞”,管住自己的好奇心。

第三,不要“画蛇添足”私下运作

前面两点,讲的都是“外部风险”。但很多时候,问题会出在“内部”。那就是对律师的不信任,总想自己再找点“关系”或“门路”,觉得这样才保险。这往往是致命的“画蛇添足”。

律师基于事实和法律,与检察官沟通、谈判,每一步都有策略和分寸。如果家属或当事人背地里另搞一套,很容易打乱节奏,甚至引发检察官的反感和警惕。我们团队曾有一个案子,经过反复沟通,检察官同意了一个比较有利的量刑建议,当事人也准备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了。

就在签字的当天,当事人突然反悔,提出了不切实际的要求。后来才知道,是家属在各个渠道打听到的“关系”给出了不同的许诺。结果呢?检察官为了避免任何嫌疑,在法定幅度内调整了建议,刑期反而增加了。几个月的努力,因为最后一刻的“不信任”和“多此一举”,付之东流。那种无奈,我至今印象深刻。

说到底,这三个“不要”,核心都是一个词:信任。信任专业的判断,信任程序的步骤,也信任你的律师。刑事案件就像在黑夜中行船,律师是那个有罗盘和航海图的人。你可以焦虑,可以询问,但请不要在慌张中盲目转动船舵,或者把罗盘丢到一边。稳住方向,我们才能一起看到曙光。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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