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杭州某区的房产交易大厅,一个女孩因为房产过户的事,被当众打了一顿。周围的人都看着,没人上前。后来她找到我,说起这事时,手还在微微发抖。房子已经过户给了表哥,但几十万的房款,一分都没拿到。她身患重病,无钱医治,只能蜷缩在临时的住处。报案后,嫌疑人一度被抓,却又因“证据不足”被释放了。家属很绝望,问我是不是就没辙了。说实话,办这类案子,心里很不是滋味。
为什么“证据不足”会成为拦路虎?
这个案子的问题出在哪?从警方最终放人的结果来看,核心在于案件的定性遇到了巨大障碍——无法证明对方的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
很多人觉得,签了合同、过了户却不给钱,这不就是诈骗吗?但在刑事法律上,要认定诈骗,尤其是合同诈骗,门槛非常高。最核心的一点,是必须证明行为人从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就是说,他在签合同的时候,压根就没打算付钱,纯粹是为了把你的房产骗到手。
而在亲戚朋友之间的经济纠纷里,要证明这一点极其困难。对方完全可以辩称:我当时是诚心要买的,只是后来生意失败/资金周转不灵,暂时给不出钱,这属于民事违约,不是刑事犯罪。就像这个案子,表哥只要咬定自己当时有购买意愿,只是后续无力支付,警方就很难找到扎实的证据去推翻他。几张照片、几句争吵,在法律上不足以坐实“诈骗故意”。
这就导致了实践中一个常见现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如果无法搜集到足以证明犯罪故意的关键证据,比如事先预谋的聊天记录、资金转移隐匿的凭证等,案件就可能在侦查阶段停滞,甚至因为证据不足而不移送检察院。当事人会感到非常无助,觉得明明自己受了骗,却拿对方没办法。
刑事走不通,民事就是死路吗?
恰恰相反。当刑事案件因证据问题陷入僵局时,民事途径往往才是真正能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我常跟当事人说,别把刑事和民事对立起来,它们有时是两条可以并行的路,有时则是此路不通时就该果断换道。
刑事证明“诈骗”很难,但民事上证明“合同违约”或“欺诈”相对容易得多。在这个案子里,买卖合同是真实签署的,房产过户也是事实,但购房款未支付。这已经构成了清晰的民事违约。当事人完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表哥履行合同支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甚至,如果有证据表明表哥在签订合同时就存在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情况(比如虚假承诺付款时间),还可以主张该合同是在欺诈情形下订立,请求法院撤销合同,返还房产。民事诉讼采用的证据标准和证明规则,与刑事案件不同,更侧重于事实本身和公平原则。对方那句“后来没钱了”的辩解,在民事法庭上,并不能免除其还款或赔偿的责任。
那位建议当事人走民事途径的警官,其实指出了一个非常实际的方向。放弃对“定罪”的执着,转而追求“要回钱”或“要回房”的现实目标,可能是更明智的选择。很多当事人和家属绕不过这个弯,在刑事程序里空耗时间和希望,反而延误了民事维权的黄金时机。
陷入困境,现在应该怎么做?
说了这么多,如果当事人正处于类似的困境,具体该怎么办呢?我的建议是,立即调整策略,双线并行。
首先,与办案机关保持沟通,了解刑事案件的确切状态。是暂时挂案,还是准备做撤案处理?明确这一点很重要。同时,可以询问警方,在现有材料中,有哪些关于合同履行、对方资产状况的证据,这些对后续民事诉讼至关重要。
其次,也是更关键的一步,马上着手准备民事起诉。整理好所有证据:买卖合同、房产过户凭证、催讨房款的记录(微信、短信、录音)、报警回执、对方的身份信息等。找一个专业的民事律师,尽快向法院立案。民事诉讼有诉讼时效,不要再拖延。
对于这位身患重病的当事人,情况更加紧迫。在起诉的同时,可以依据“情况紧急”等理由,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表哥名下的相应财产(包括这套已过户的房产),防止其转移资产,确保未来判决能够执行。医疗费用单据、诊断证明等,都是证明情况紧急的有力证据。
法律是维护权益的工具,但这个工具怎么用,需要策略和路径。当一扇门被关上时,别忘记还有其他的窗。亲戚间的情分或许靠不住,但白纸黑字的合同和清晰的法律规则,依然能为你争回一个公道。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