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两年多没签劳动合同,我能不能主张双倍工资?”律师解答

2026/01/17 11:05:22 查看280次 来源:甘肃方域西涛律师事务所律师

你好,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社保稽核部门提起仲裁或者投诉来主张权利,但应当注意两者的时效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严格意义上来讲,劳动者可以主张的是“二倍工资的差额”,即在支付正常工资基础上额外支付一倍工资,且只有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到用工满一年截止的11个月。如果双方劳动关系超过一年,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差额,适用一年仲裁时效,自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你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职时也可以申请,无需等到离职后。因为二倍工资主张具有严格时效性,所以你应当及时启动程序。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保登记。入职半年后才为你缴纳社保的行为明显违法,你可以通过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的方式,要求相关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补缴。因为社保补缴属于行政机关职权范围,所以你投诉时需提交完整劳动关系证明,你需要充分准备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牌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针对你的情况,你可以通过行政与司法程序协同推进,同时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工资差额和未补缴的社保,这样能最大限度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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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结婚四年了,去年男方觉得我在上班,有工资收入,所以不愿意承担孩子和我的一切费用。平时我一边带孩子一边上班,所以感觉很累。今年我主动要求离婚,他同意离婚,但是说孩子给我的话,他不会出一分钱抚养费,甚至还想让我退还彩礼。如果孩子给他,他说也不用我出一分钱。我该如何处理?
A2:
你好。夫妻双方离婚后,无论子女随哪方生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必须支付抚养费,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由于你们已经结婚四年,此时男方要求退彩礼的主张通常难以得到支持。

依照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实际解决问题时,建议你先和男方协商,明确告知其法律义务。如果男方仍旧拒不支付抚养费,孩子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以代孩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数额标准参考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通常为其月总收入的20%-30%。 

对于彩礼问题,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彩礼返还仅限于未登记结婚、登记后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你已结婚四年并育有子女,明显不符合前两项条件。若男方通过诉讼要求你返还彩礼,又无法举证“因支付彩礼导致当前生活困难”,那么其主张大概率难以得到支持。

鉴于你与男方均已同意离婚,但在抚养费和彩礼问题上存在分歧,建议你首先就现存问题与他协商并要求支付抚养费;若协商不成可启动诉讼程序要求其履行抚养义务,通过法律途径保障你与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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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我在一个门店上班,干了21天。店主说是没签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的,后来他又不履行入职前答应我的工作时间。我没有提前几天就直接离职了。店主没有按照标准来发工资,而且还说我没有提前说离职,扣我三天工资。这样做违法吗?

A3:
你好,对于你的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虽然该门店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你实际在该门店工作,并接受其管理、领取报酬,你与该门店就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此时,你们双方都应按照事先约定及法律规定的内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其次,如果你与该门店事先约定了工资标准,但该门店没有按照约定标准发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之规定,门店行为违法。即使你与该门店约定的工资标准不明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该门店也应该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发工资或实行同工同酬。你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该门店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最后,该门店没有履行入职前答应你的工作时间,属于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行为。你因此被迫离职,门店仅以“未提前通知离职”为由扣工资,属于无故克扣。即使你未提前通知而离职的行为给门店造成损失,门店也需举证实际损失并通过合法途径索赔,而不能直接扣工资。你可先与门店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在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被迫离职和克扣工资的证据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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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2019年我父亲的房子被拆迁了,开发商赔了现金44万元,父亲委托我帮他买了新的房子。当时卖家房子的房产证正在办理中,暂时不能过户。于是,我父亲和卖房人在公证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进行了公证,双方约定等房产证办好以后再过户。请问一下这样受法律保护吗?

A4:
你好,若你所描述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那么其本身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如果房屋未过户,这个房屋在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人仍然是卖方。

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若你父亲与卖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即使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也不影响合同效力。公证能够进一步证明合同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所以合同有效。

其次,虽然合同有效,但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需要依法登记,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公证不能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无法代替过户登记。也就是说如果该房屋还没有过户的话,该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归卖方所有。

综上,如果该房屋尚未过户,建议你父亲及时和卖方沟通,要求其配合完成过户事宜;如果沟通后,卖方不配合过户的话,可以收集好房屋买卖合同、付款记录、买卖房屋时的沟通记录、催告卖方协助办理过户的沟通记录,比如微信聊天、通话录音等,及时向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可以向被告住所地即卖方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让卖方协助办理过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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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去年年底合同到期,今年没续签合同,一直工作到3月底被公司辞退,工资今年一直没发,我该怎么办?

A5: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除了可以向公司主张拖欠的工资外,还可以主张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同时,如果公司没有法定理由便将你辞退,你还可以另行主张经济赔偿金。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里面没有类似“到期后自动续签”的条款,将适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即《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你的合同自去年到期后没有及时续签,而你一直在公司工作,实际上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承担未续签劳动合同的责任。你可要求公司支付你自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二倍工资,计算至你被公司辞退之日。另一方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该规定,若公司在缺乏法定理由的情况下把你辞退,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应当向你支付赔偿金。


建议你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的证据(如考勤记录、交付的工作成果、工作邮件等)、拖欠工资及违法解除的证据,尝试与公司协商赔偿金额,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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